为推动和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密切联系群众,构建更为民主开放的党务工作新机制,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的基本精神,以及党的十七大关于“要以扩大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以增进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推进党务公开,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环境”的要求,结合我区在各领域党组织中开展的党务公开试点工作情况,现就我区推进党务公开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党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以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高基层党组织执政能力为目标,以执政为民、廉洁高效为基本要求,按照依法操作、注重实效、有利监督、慎重稳妥的原则,规范基层党组织的工作职责,增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广大党员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切实加快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和民主化进程,提高广大基层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抵御风险的能力,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夯实党的执政基础,为促进全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基本原则:
1、服务发展原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牢牢把握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紧紧围绕促进发展的大局,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群众发展创业的积极性,努力营造科学发展与和谐发展的良好环境,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领导和服务于经济发展的能力。
2、依法依纪原则。按照党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内法规的要求,在不违反宪法、党章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依法依纪进行公开。
3、真实公正原则。尊重和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坚持实事求是,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不回避矛盾,内容真实、公正可信。
4、注重实效原则。科学把握党务公开的共性要求和个性特点,坚持从实际和效果出发,采取合适的形式公开,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讲求形式和效果的统一。
5、积极稳妥原则。既积极推进、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又科学安排、规范操作、慎重稳妥推进,并在实践中注意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提高,扩展深化。
二、党务公开的内容
在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前提下,所有党务工作应最大限度地向全体党员和群众公开。根据内容可分为必须公开、应该公开和党员、群众要求公开三大类。必须公开的是指党支部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重大活动等;应该公开的是指应该让党员知晓的党支部工作决定、决议、安排等;党员、群众要求公开的是指党员、群众认为需要知晓且不涉及党的秘密能够公开的内容。可按固定公开、定期公开和随时公开三种情况进行。
(一)固定公开内容
1、组织设置和党组织班子成员分工组成和联系方式情况;
2、党务公开监督小组人员组成和监督电话;
3、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上一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4、党员民主评议情况,包括参加的党员数、群众代表数,评议过程以及评议处置结果等情况。
(二)定期公开内容
1、党组织班子会议讨论决定的重要决策、决议和措施;
2、党组织年度工作目标进展或完成情况;
3、组织党员开展集中性主题学习教育活动情况;
4、党员参加组织活动情况以及在岗履职评议情况;
5、党员开展结对帮扶情况;
6、困难党员补助情况;
7、党员受奖惩情况;
8、捐款捐物使用情况;
9、党员缴纳党费情况;
10、党组织特色活动和工作经验等。
(三)随时公开内容
1、发展党员情况:及时对拟确定为发展对象、拟被吸收为预备党员、预备期将满拟被转为正式党员的人选实行事前公示;
2、先进评比情况:主要公开基层党组织推荐有关人员参加上级荣誉评比的类别、条件、方法、初定名单等内容;
3、干部提拔情况:拟提拔人选的姓名、性别、简历等基本情况;
4、党代表推选的情况;
5、党员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办理情况;
6、上级党组织和本级党组织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三、党务公开的方法
1、党务公开的组织实施。党务公开在基层党委、党工委指导下,基层党组织负责具体操作。基层党组织应有专人具体负责这项工作,并认真抓好落实。
2、党务公开的形式。公开形式以设立党务公开栏为主。各单位要高标准、高质量地制作党务公开栏,使公开载体真正发挥作用。具体工作中,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针对不同的内容确定公开形式、范围和内容,选择党内会议、文件、党务公开简报、新闻媒体报道等形式或利用网络、电子触摸屏等现代科技手段进行公开。
3、党务公开的程序。(1)审核环节。每项公开内容在公开前必须经支委会集体审核,特别重大的,应报经上级党委审核把关。(2)预公开环节。党支部在决定或办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时,应当在作出决定或办理前将方案公布,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并进行必要的调整,在调整后及时公开。(3)公开环节。已经审核的公开内容及时进行公开。对于党内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采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4)反馈环节。公开期间,明确专人负责筛选、整理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4、党务公开的时间。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做到定期公开与及时公开相结合、长期公开与阶段性公开相结合。固定内容要长期公开;常规工作要定期公开,一般每季度或半年公开一次;阶段性工作要逐段公开;热点问题、重点事项要及时公开。每次公开后,要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对群众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要积极采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加以解决。
四、党务公开的实施步骤
全区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从2007年12月开始,其中,村、居民区党组织要全面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有条件的原则上要全部推开,“两新”组织党组织根据情况逐步推开。具体步骤和目标要求是: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7年12月1日-12月30日)。区委召开全区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动员大会,部署全区党务公开工作,下发《关于在全区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各单位要按照区委的统一部署,运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党务公开的重大意义和典型经验,为党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制定方案阶段(2008年1月1日-3月31日)。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各自实际,提出党务公开的初步方案(包括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及时限等),在党内外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各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或工作机构对实施方案审定后报上级党委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经上级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批准后,形成实施方案。
(三)实施方案阶段(2008年4月1日-6月30日)。按照区委统一要求,根据工作需要,添置必要的硬件设施,包括公示牌、党务公开栏、公开网站等。设置党务公开意见箱,公布党务公开电子邮箱和电话,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等,对有关党务公开的内容制作后公示。制定和完善有关配套制度,逐步使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四)完善提高和检查验收阶段(2008年7月1日-9月30日)。各基层党组织在上级党委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交叉进行观摩交流和座谈研究,互相学习借鉴,取长补短,进而对各自的党务公开工作进行补充完善。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对各单位党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确保整个党务公开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五)建立长效机制阶段(2008年9月1日以后)。按照中央、市委、区委关于党务公开工作有关政策规定的要求,各基层党组织要紧密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和措施,建立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党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
已开展过试点工作的单位,要继续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根据需要补充建设必要的公开载体,不断充实和丰富公开的内容,开始探索如何建立党务公开长效机制的工作。
五、几点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党务公开工作,是新形势下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的具体体现,是深入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大措施,是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党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党委、党工委要成立由分管副书记任组长的党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一般由纪检、组织、宣传等相关部门组成,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并指导、督促、检查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党务公开工作。各基层党组织要把党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以党组织书记为组长的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或相应工作机构,加强对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2、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党组织要结合自身实际,充分运用宣传阵地,大量宣传开展党务公开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目标要求、方式方法,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调动和发挥广大党员和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对党务公开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要认真挖掘整理,及时宣传报道,总结推广。
3、健全机制,确保实效。一是建立党务公开监督员制度。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党务公开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对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收集、反馈党员、群众的建议和意见;向党员、群众宣传党务公开的内容,促进党员、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的落实。二是建立意见收集处理反馈制度。对党员、群众围绕党务公开内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派专人搜集整理,特别是对署真实姓名的举报者,应视情况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听取其意见。三是实行党务公开责任制。各级党组织要明确党务公开各个环节的责任,主要领导对党务公开工作负总责;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公开内容的全面性、真实性负具体责任,及时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公开方案,报告公开情况,对党务公开的形式、内容以及实施进行督查。
4、积极创新,注重结合。要坚持在试点工作创造的做法和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加大创新力度。各单位要因地制宜,在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和机制上积极探索和实践。要把握热点,突出重点,贴近群众,注重实效。要坚持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居务公开结合起来;与党建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与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以党务公开带动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居务公开,形成互相促进、协调运转、共同提高的“大公开”工作格局。
5、明确责任,严格考核。党务公开既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制度,也是党的建设的一项经常性工作。一要责任落实到位。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党务公开工作负总责,带头抓好本单位的党务公开工作,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要加强监督检查。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跟踪督查,建立党务公开定期督查制度,每半年组织一次督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同时不定期进行抽查,并将各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予以通报,形成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三要严格落实考核责任。要把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对各单位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对党务公开工作的考评力度,纳入“五好”党组织考评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同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对党务公开工作不力,应当公开的拒不公开,严重侵犯党员民主权利,不及时、不认真解决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甚至搞形式、走过场、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负责人的责任。
党务公开工作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一项全新的探索和实践,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也是一项长期任务和系统工程,既需要扎扎实实地抓好当前,更需要立足长远,坚持制度规范、机制创新,实施长效管理。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担负起各自的职责,解放思想,凝聚合力,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中共上海市松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上海市松江区委组织部
2007年12月1日
主题词:基层党建 党内民主 党务公开 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