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的共同职责
1、研究制定本系统人才工作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2、参与拟订全区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实施办法及全区人才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
3、参与全区高层次人才的选拔工作。
4、承办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各自的职责
区委组织部:牵头抓好全区人才工作的宏观指导和人才队伍建设的牵头抓总工作,重点做好党政领导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协调做好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区委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区委宣传部:牵头抓好全区人才工作的宣传舆论工作,重点做好宣传文化系统人才工作。
区委统战部:牵头抓好全区党外人才队伍建设,了解和掌握一批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中的优秀人才。
区机关党工委:协助做好区机关系统内党政人才队伍建设方面的工作。
区社会工作党委: 重点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的党员管理层和党建工作者人才队伍建设,协助做好“两新”组织中的党外人才工作。
区工商联:协助做好企业人才队伍建设。
区发改委:重点做好人才队伍建设和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相衔接方面工作。
区经委:重点做好工商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方面的工作。
区农委:牵头抓好全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的工作。
区建设和交通委: 重点做好全区建设交通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方面的工作。
区科委、科协:重点做好人才科技的研究开发、成果转化、推广应用工作,为广大科技工作者做好联络、沟通和服务方面的工作。
区公安分局:重点做好公安系统人才工作;依法保护各类人才合法权益;参与社会矫正领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区人保局:重点抓好公务员队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方面的工作;牵头做好全区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划工作;牵头抓好全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区民政局:牵头抓好全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方面的工作。
区财政局:重点做好人才工作经费投入方面的协调管理工作。
区教育局:重点做好全区教育系统人才方面的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区内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安置工作。
区卫生局:重点做好全区卫生系统人才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区人才医疗对象的保健工作。
区文广局:重点做好全区文广系统人才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