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区2013年度事业单位年检通知发布时间:2014/1/20 16:28:00 文章浏览:8079次 文章来源:admin
各街镇、园区,有关部委办局、人民团体: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上海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若干规定》的要求,按照市编办年度工作总体部署,松江区编办将分期分批开展全区事业单位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我区已办理登记手续、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事业单位。
二、年检流程:
登录上海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www.sydjsh.cn)-- 网上填写年检申请表-- 提交登记机关初审-- 查询审批结果-- 打印年度报告书、举办单位加盖公章-- 准备相关材料-- 登记机关受理、审查、核准--加贴年检标识。
三、年检提交材料
(一)网上提交材料(pdf或jpg格式):
1、2013年度资产负债表(结算前)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2、2013年度资产负债表(结算后)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3、2013年底事业单位收入支出总表一份(经营性事业单位提交损益表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4、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一份(举办单位出具的任职通知);
5、住所证明一份(a、举办单位调配使用:须举办单位出具授权使用证明。b、产权房:本单位自有房地产产权证。c、租用房:合同方房地产产权证及有效租赁合同);
6、《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7、有关资质认可或者执业许可证明文件一份(业务范围不涉及资质认可事项或者执业许可事项的除外);
注:一份材料要形成一个电子扫描件(如:租赁合同多页扫描成一个电子文件,以××单位住所证明.pdf命名),每个电子扫描件应小于1M。
(二)纸质提交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一式三份(加盖本单位及举办单位公章);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原件)。
如实名制信息上报经核对不准确,需提交实名制信息不符情况说明(详见附件“松江区2013年度事业单位年检操作须知”),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及举办单位公章。
四、注意事项
1、为方便各镇事业单位年检,本年度对部分镇事业单位年检提供上门服务,新浜镇、叶榭镇、石湖荡镇、九亭镇四镇所属事业单位作为第一批试点单位,请各试点镇按照要求及时做好年检的前期准备,具体上门年检时间另作联系;
2、上传的电子版图片大小应为1M以下,务必显示清晰,图片合并工具和操作说明已在系统中提供,请各事业单位专办员学习掌握;
3、按照中央编办要求,事业单位年度报告书将逐步分批公开,请各单位在填写时,对涉及安全、保密的内容予以审查,此部分责任登记机关不予承担;
4、各事业单位应按时参加年检,并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区编办。逾期不报的,区编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不再受理该单位的年检事宜;
5、本通知仅发送至举办单位,由各举办单位通知下属事业单位参加年检。本次年检采用分期分批的方式,各事业单位应在指定时间段内前往区编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年检手续。如有法定代表人、住所等发生变更的,应先办理变更手续,然后再进行年检。
五、联系方式
区编办联系人:陆钧 37735859;李婧超 37735833
地址:松江区园中路1号区办公中心1号楼820、817室
如对年检事项有疑问,请专办员登录松江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QQ群号:“290076697”, 提问或参与讨论。
附件:《松江区2013年度事业单位年检操作须知》
由于《须知》篇幅较长,请直接登录“松江党建网”,网址http://sjdj.songjiang.gov.cn,连同本通知从机构编制版块下载)
上海市松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月20日
松江区2013年度事业单位年检通知
松江区2013年度事业单位年检操作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