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违建实不易、防回潮更关键:泗泾镇出“组合拳”维护拆违成果发布时间:2015/1/16 10:22:00 文章浏览:3678次 文章来源:admin
若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治任务,将追究居民区主要负责干部的责任。这是在泗泾镇防止自建居民区违法建筑回潮会议上,镇党委、政府作出的决策。
2014年,泗泾镇在拆违工作中,共拆除各类违建达9万多平方米,尤其是历时4个月,拆除了自建居民区违法建筑1439户,共计4万多平方米。但镇拆违办主任徐春香说,2014年后面的几个月,基层干部与工作人员在圆满完成拆违任务的情况下,多少都有点松懈。而有些群众,抱有侥幸心理,见有机可乘,在原来的建筑上,搭几块木板,搭几块彩钢板,小搭小建的现象比较严重,这种搭建违法成本比较低。镇党委书记俞中华与镇长沈雪峰在走访检查过程中,发现了不少这种情况,已经影响到了市容市貌,拆违的成果面临着再次失去的风险。2014年11月中旬,镇党委、政府召集所有跟拆违相关的部门,召开了一次紧急会议,对如何巩固拆违成果,防止违建再次回潮作出了工作部署。
会议决定,建立每日零报告制度,各个居民区必须在下午4点前,报告所辖居民区的巡查情况,并将此作为基层干部重要的政绩考核内容。各个部门明确工作职责、责任追究,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治任务的,主要负责干部将被追究责任。此外,要求进一步加强网格化管理,完善巡查、发现、上报制度。
整治违法建筑回潮的工作,分为两个阶段实施。11月21日至30日,是自行整改阶段,由居民区等工作人员,对各自辖区内的违建户进行说服教育,劝说其自行拆除违法建筑;12月1日至10日,是强制整改阶段,由拆违人员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如11月下旬,居民区工作人员在张施居民区日常巡查排摸时发现,一户居民正在用彩钢板搭建停车库,拆违专管员及相关居委干部立即上门进行劝说,并要求其按期自行整改。但是该户居民非但没有将违法建筑拆除,还不让巡查人员进门,以为让居委会工作人员吃“闭门羹”,就可以没人管了。但是居民区工作人员并没有因此而放弃劝说工作,而是协同镇拆违办工作人员多次上门,直到居民开门。最后在大家的努力下,该户居民最终被说服,在11月30日自建居民区违建“回潮”整治前将搭建的彩钢板房拆除。
打铁桥居民区则通过挨家挨户发放告知书及张贴公告的形式,及时对存在小搭小建的居民进行告知。在通过宣传告知后,大部分居民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但是有一户居民因搭建的比较隐秘,同时用其他东西进行了伪装,以为这样就可以“瞒天过海”,但最终还是被拆违专管员发现并及时上报镇拆违办,拆违办及居委会工作人员立即上门做思想工作,但是该居民不听劝说,在11月30日规定的自行整改日期前没有拆除。12月1日,拆违办在劝说无果的情况下,对该户居民搭建的违法建筑予以强拆。
徐春香感慨说:“俗话说,打江山不易,守江山更难。这句话用到拆违上,也是非常适用。虽然,我们暂时已经拆除了所有的小搭小建,但是还必须抱着对违建零容忍的态度,才能打消一部分人的侥幸心理,确保来之不易的拆违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