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规划纲要》解好“结构”方程发布时间:2015/1/4 16:09:00 文章浏览:3991次 文章来源:admin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2014—2018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12月25日《人民日报》)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地方和单位领导班子问题频发,备受舆论关注,甚至出现了“塌方式腐败”后又“塌方式落马”的诡谲现象,不仅给党和国家造成了损失,也极大损害了干部队伍的形象,更重要地是公众对此很伤心。若再不遏制此类情况,最终必然会失去公众的信任和拥护。
因此,对于《规划纲要》的出台,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研究、从严贯彻落实、科学有效执行,在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过程中,坚持“治大国若烹小鲜,优‘结构’如解方程”的态度,不断优化领导班子配备和干部队伍结构,促进领导班子整体功能的充分发挥。
要多用“求根法”。根基不牢、地动山摇。理想信念就是我们创业干事的“根基”。事实上,“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也一直是选任干部的标准。然而,一些地方和单位的领导班子为了一时的政绩和私欲,动摇了“根基”,甚至违纪违法,对这些领导班子必须及时提醒、问责。这提醒我们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必须常抓不懈,在选任干部时要着重考察其理想、道德、法治信念是否坚定,让每一位干部始终清醒地意识到自己的根是在百姓的餐桌而非会所的酒桌,是夙夜在公中而非歌舞升平中,共同营造良好的从政环境。
要慎用“配方法”。领导班子的年龄结构一直是公众关注的焦点,各级组织部门对此从严把关,也普遍形成了老中青相结合的梯次结构。然而,一些地方和单位在实际配备中过于强调年轻化,搞“年龄递减”或是“一刀切”,一些能力尚不足的干部被“降格以求”,一些有能力的干部却很“尴尬”,对此必须深刻反思。这也提醒我们在选配领导班子时要慎用“配方法”,不简单对每个领导班子搞硬性配备。要充分尊重客观实际,年轻干部能力确实突出的,提拔配备时应向上级报备并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要善用“分解法”。为政之道,惟在得人,而人各不同。然而,一些地方和单位在选配领导班子时缺乏仔细考察,对干部能力判断就容易失准,极易埋下隐患。这就提醒我们在选配领导班子时要善用“分解法”,要按照知识专业、经验强项、性别气质等各方面情况进行分解,有针对性地安排分管领域,并对薄弱不足之处开展培训补强,打造复合型领导人才。同时,也要注重从国有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中培养选拔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丰富领导班子的组成结构,切实增强领导班子的整体功能。
(永丰街道 张彦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