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治从“墙上”走进“生活”发布时间:2015/1/4 16:01:00 文章浏览:4072次 文章来源:admin
全面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也在基层。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增强基层干部法治观念、法治为民的意识非常重要。
然而,在一些地方,“法制”高高挂在墙上,“法治”难以走进生活,究其原因还是缺乏依法治国的意识。只有加强基层法治机构建设,强化基层法治队伍,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移的法治工作机制,才能用制度防范公权力变异,将权力真正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把法治观念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把墙面上的法制变为现实生活中的法治,就是要做到严格执行、依法办事,摆正法治观念。前日,出现了基层干部非法持有枪支、非法打猎致人死亡、新农舍管理办出纳陷入网络私彩赌博挪用新农舍基金等事件,主要还是由于基层干部的法制意识淡漠。法律是衡量是非的标准和规范行为的准则,只有依法办事,才能实现法治走进“生活”。特别是基层干部更要肩负起依法治国的实践者、推动者的责任,在服务群众中坚持问题导向、改革取向,规范基层干部的行为,提高公信力,努力让群众感受到基层干部的公正廉明。增强法治意识、践行法治原则,真正做到以身作则、上行下效,带动群众信仰法律、坚守法治,坚决提升党的执政能力。
把法治为民放在更加深入的位置来抓。群众评价基层干部的工作好不好,最根本的实质是看能否依法办实事。现在有人说“为官不易”,并因此“为官不为”,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是有的基层干部丧失了法治为民的观念,觉得规章多了约束就多了、制度多了束缚就多了,于是出工不出力,出力不出活。所谓“民心是土壤,干部是种子”,施好“法治肥”,种子才会生根发芽、茁壮成长。惩治“为官不为”还是应该把法治放在首位。基层干部首先应当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要时刻提醒自己的责任、义务,要有胆识、有担当。基层干部的宗旨就是“为人民服务”,而不是“为自己谋利”。这是基层干部最重要的价值观,也是每一个基层干部应当遵循的法律准则。
(车墩镇 俞志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