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墩镇打铁桥村:阳光权利带来亲民务实风发布时间:2014/12/5 9:21:00 文章浏览:3470次 文章来源:车墩镇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后,车墩镇打铁桥村党总支积极坚持发挥党组织决策、村民代表大会决议、群众监督的阳光权利,建立完善权责分明、决策民主、运作规范和监督有力的村民自治决策执行机制,彰显党总支部亲民务实之风。
“干什么”——听群众需求
在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期间,打铁桥村两委班子坚持深入群众,通过入户走访、召开户主座谈会等方式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坚持在民情、民意、民心上下功夫。如,今年上半年群众反映的村老年活动室设施陈旧、老化这一问题,在听取民意之后,党总支及时公开招标,对老年活动室进行维修,又考虑到维修期间会影响老人们日常活动,特别安排了一间房间供老人们喝茶、休闲,在确保最快恢复老人们正常活动的同时,为老人们提供了一个环境优美、设施齐全的活动场所。
“干不干”——看代表表决
打铁桥村党总支按照“民选代表、代表表决、村委落实”的阳光程序,下放权力,“可不可以干”由村民代表说了算。如今,凡是涉及村内产业结构调整、村级政策法规落实等村级事务,都要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方可实施开展。如,村农机服务队因连年亏损,存在人员经费及维修费用大等问题,经村两委班子商讨研究后有意将其经营权委托管理,之后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在代表表决同意后予以实施。
“好不好”——受群众评议
为建立起群众的信赖感和满意度,打铁桥村党总支定期做好党务、村务公开栏的更新,方便群众监督。对集体及生产小组资产评估等信息在主要场所公示,做到公开透明。邀请党内外群众召开民主评议座谈会,对日常工作进行评议。设置意见箱,为接受群众评议开辟了通道。
阳光权利在畅通民意表达渠道中推动党群干群的良性互动,在遵从民意表决中实行主权权利的角色转换,在坚持民主评议中促进村级事务的阳光操作,而阳光权利运行带来的“阳光效应”也在这一片土地上不断放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