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思维提升政府管理水平:松江区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发布时间:2014/11/21 9:23:00 文章浏览:4313次 文章来源:报刊网站
提任干部,从今年起,松江区新增设了一个“门槛”——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根据考试办法,日后,每批中青班学员和拟提拔的处级领导干部都将参加此项考试。其中,处级干部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成绩将作为提拔任用和试用期满考核的依据之一。若补考后仍不合格,一年内不予提拔任用或转正。11月3日,39名中青班学员成了规定出台后首批应考人员。
“我们希望用类似的制度保障,增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作为‘六五’普法规划明确的重点学法对象,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对于提高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引领带动全民普法教育的深入有效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事实上,为确保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长效性、系统性,早在2013年12月,松江区就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各镇(街道、园区)党委(党组)中心组每年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部委办局党委(党组)中心组每年集体学法不少于4次,并推行区委常委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活动,加强领导干部集体学法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
在考核机制上,除了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的考核,松江区还每年对各行政执法单位、街镇开展依法行政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全区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和依法治区工作考核体系;对行政机关行政执法行为存在过错的相关执法人员实施过错责任追究等。为充分发挥信息化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中的积极作用,我区还率先开展了领导干部、公务员网上在线学法,并将考试结果纳入年度考核积分管理。
用各种创新的方式为领导干部培育更完善的法治思维,这样的工作举措并不显得多余。在涉及居民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面前,依法行政往往能让政府工作站得更稳、、推进更顺。
在新浜镇,借土地综合整治和郊野单元规划试点项目,4个村、1127户农民将实施房屋置换,从农宅搬进位于集镇中心的公寓房。
此类工作向来是城市建设中难啃的骨头。对此,新浜镇坚持依法、透明、公开、自愿的原则,在邀请华东政法大学土地管理法专家金可可教授领衔的专家组专题论证的基础上,提出了等积“以房换房”的模式,受到了相关农户的欢迎。
今年6月5日,市民徐先生起诉区工商分局,要求法院撤销该局此前作出的有关信息公开的回复。区工商局局长王骁出庭应诉,成为今年5月1日我区实施《关于加强本区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和旁听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新规以来,首例一把手出庭应诉的案件。庭审中,王骁围绕具体行政行为的正当性、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了详细的答辩和阐述,最终原告方主动要求撤诉。
据悉,目前,松江区正以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为重要途径,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例如,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制度,完善区政府法律顾问团制度,鼓励区政府各部门聘请法律顾问,为政府决策提供专业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