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书记谈法治(二):以法治“护航”质量强区发布时间:2014/11/6 9:00:00 文章浏览:4627次 文章来源:admin
质量即民生,它反映了一个地方的综合实力,是企业和产业核心竞争力的体现,也是一个地方文明程度的重要内容。作为上海连接和辐射长三角的重要节点城市,过去20年,松江从农业大县走向了工业大区,成为上海参与全球竞争的先进制造业基地。但是,伴随着工业化、城市化、国际化的快速推进,我区的质量基础依然薄弱,区政府“质量强区”战略的实施,成为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强调,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作为实施区政府“质量强区” 战略的重要责任部门,我局注重质量法治建设,注重运用法治手段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生命、生活安全。
一是以宣传教育树立普遍的法治信仰。运用好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前提是执法人员要信仰法律、敬畏法律,不仅要知法、懂法,更要信法、心中有法,在尊法、用法、执法中发挥法治的示范作用。同时,我们着力推进社会对法律应有的尊重和信仰,结合“六五”普法,每年在“3·15”消费者权益日、“5·20”世界计量日、“10·14”世界标准化日以及9月“质量月”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企业、社区和学校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今年又是《特种设备安全法》颁布实施之年,我们走入欢乐谷、正泰电气等重点企业上门宣传法律。营造以经营者和生产者为主体,强化全民质量意识,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二是以严格依法行政彰显法治的权威。质监部门是《产品质量法》等5部法律和《认证认可条例》等10部行政法规的主要执法主体。熟悉法律法规是一个合格的执法者应有的基本素质,不仅要熟悉法律条文,还要吃透立法精神,洞悉法律本意,这是严格依法行政的基础和前提。首先是确保产品质量和特种设备安全,这是最基本的任务,也是必须坚守的底线。近年来,我们将质量监督重心从质量的一般特性转移到安全性能上来,把保护消费者权益作为监管的核心任务。仅2013年,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318件,立案46件,罚款142万元。本区现有各类特种设备近40000台(套),居全市前列。在确保欢乐谷等23家重点单位特种设备运行安全的基础上,针对前期电梯事故多发的现状,以探索建立电梯远程监控系统、电梯维保情况公示等,集中开展住宅电梯安全隐患整治。其次是促进质量进步和质量发展,通过以区政府名义颁布《区长质量奖实施办法》、培育名牌产品、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以及推行首席质量官等举措,引导和鼓励本区企业提高质量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提升“松江制造”的市场竞争力。
三是以过硬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法治的力量。质监部门的执法以技术检测为支撑,专业性、技术性强。近年来,在一批具有理工科、法律背景的专业人才加盟的同时,我们结合执法证颁证、再教育培训,内部观摩、“开门审案”等形式,加强执法队伍能力、素质建设,着力打造过硬执法队伍。要求执法人员不仅要熟悉法律,增强运用法治手段处理复杂质监业务的能力,还要学专业技术,努力成为复合性执法人才。目前,全局45岁以下的执法人员中,不仅全部是本科以上学历,而且多半拥有律师、质量工程师、标准化工程师等专业技术职称。2013年我局办理行政复议12件、应对行政诉讼2件,全部得到上级部门和人民法院的支持。
今年10月将迎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将首次聚焦“依法治国”,这是法治建设的盛事。随着工商登记制度的改革,企业准入门槛不断降低,“宽进”的同时,如何加强事中、事后“严管”,对质监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坚持用法治手段推进质量强区,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
【案例】:“开门审案”。随着市场主体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社会对行政执法部门如何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越来越关注,对罚与不罚,罚多与罚少颇有争议。近年来,区质监局抓住案件审理这个关键环节,以“开门审案”作为切入口,将案件审理的全过程进行实质性公开,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在阳光下操作。
“开门审案”,指部分复杂、疑难、有争议的行政案件在调查终结以后,只要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区质监局邀请法制办、法院等专家,以及政协委员、人大代表、政风行风监督员等共同参与案件审理,就案件的法律适用、执法程序、证据的效力、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幅度等进行全面评议,以便广泛听取意见,作出科学公正、合法合理的处理决定。
“开门审案”提高了案件办理质量,也找到了一个将内外部监督融为一体的较好的途径。同时,“开门审案”的过程,也是促进了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和谐,防止了执法权力的滥用,是提高行政执法有效性的大胆创新。
(作者:松江区质监局党组书记、局长 吴国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