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基层党建网刊登本市各区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进展情况(3)发布时间:2014/10/17 8:58:00 文章浏览:3956次 文章来源:admin
金山区专项整治情况摘要
1、关于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较活动开展前,压缩会议17.3%;压缩文件23.4%;压缩评比达标表彰活动75项,减少35%。减少各类领导小组和议事协调机构157个,减少23%;减少“一票否决”事项12项,减少48%。
2、关于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46项,占6.7%;查处“吃拿卡要”、“庸懒散拖”问题1个,涉及1人;未发现在项目审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等工作中搞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等问题。
3、关于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查处在公务活动和节日期间赠送、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问题3个,涉及3人,涉及金额48600元;查处公款大吃大喝、参与高消费的问题1个,涉及1人。
4、关于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新建滥建楼堂馆所。应清理清退的公务用车77辆、实际清理清退77辆,完成100%。应调整清理的办公用房4536平米、实际调整清理981平米,完成21.6%。
5、关于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较活动开展前,压缩“三公”经费46.6%;减少因公临时出国(境)4批次,共29人。
6、关于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经排查,没有发现“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问题。
7、关于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查处征地拆迁、涉农利益、涉法涉诉、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发展教育事业、医疗卫生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601个,涉及418人。
8、关于整治群众办事难。建立健全便民服务中心91个;公开和简化办事程序的单位33家;未发现办事刁难群众典型案例。
9、关于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未发现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
10、关于整治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未发现城乡低保错保漏保、落实惠民政策优亲厚友、以权谋私等问题;未发现违规纳入农村危房改造、城镇保障性住房的情况。
11、关于整治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未发现不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征地拆迁补偿款,侵占挪用各种补助资金情况;未发现对群众欠账不付、欠款不还、“打白条”、耍赖账等问题。
12、关于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经排查,未发现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的党员干部。
13、关于整治培训中心的腐败浪费。经排查,未发现培训中心腐败浪费现象。
14、关于整治奢华浪费建设。排查超投资概算的建筑项目1处,已在整改中。
15、关于整治干部“走读”。经排查,未发现“走读”情况。
16、关于整治“吃空饷”。经排查,未发现“吃空饷”的情况。
17、关于整治收“红包”及购物卡。主动上交“红包”及购物卡95人,涉及金额643136元。
18、关于整治党员干部参赌涉赌。查处参赌涉赌党员干部案件3个,涉及3人。
19、关于清理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兼职。排查出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兼职222人;清理企业兼职222人。
20、做好清理居(村)委会台账,减轻居(村)委会负担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开展居委会、村委会台账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建立了由区监察局、区民政局、区农委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班子,负责台账清理规范工作。制定下发了《金山区开展居委会、村委会台账清理规范工作的实施方案》,开展二轮规范清理行动,通过合并一批、取消一批、规范一批,形成金山区村(居)委会台账目录管理机制。全区减少居委会台账274项,减少村委会台账278项,切实减轻基层台账填报多的负担,进一步推动了各单位转变观念和职能,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
21、精简区级机关行政编制,充实基层管理力量工作。一是承接好市编委下达的编制,充实基层管理力量。区编办按照逐年下达分步到位的原则,承接好市编委下达给金山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参公事业编制35名,其中,2014年2月,已下达事业编制15名,并将在2015年、2016年分别下达10名编制。区农委执法大队按照市统一部署,今年已招录参公事业编制14人,计划2015年度继续招录14名参公事业编制人员,逐步补充本区基层动物卫生检疫队伍力量。二是做好区级机关瘦身,充实基层一线工作。统筹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及深化镇级机构改革工作,梳理区级部门职责,对能下放的职责,实现“人随事转”,职能、人员和编制一并充实到基层一线,加强基层力量。同时组织开展优秀青年干部双向交流工作,其中有10名优秀的区级机关年轻干部交流到基层街镇(工业区)开展工作,为基层公务员队伍注入新的活力。
22、严格干部人事制度,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和教育管理工作。重视发挥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主导作用、把关作用,注重管好方向、管好政策、管好制度、管好人头,根据《干部任用条例》对我区党政干部管理权限和任免程序进行修订完善,研究制定区属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管理办法。把好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和任职等五个关键环节,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研究制定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意见,积极探索年轻干部基层一线培养新路径。先后选送67名机关干部到街镇和企业参加“半脱产”锻炼,选派16名正科级干部进行“全脱产”挂职,遴选30名处级后备干部在区级机关和街镇之间“双向交流”任职。此外,继续选送部分年轻干部入村入户,与农民同吃同住同劳动,到一线执法、绿化保洁等艰苦岗位进行锻炼。
松江区专项整治情况摘要
1、关于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较活动开展前,压缩会议29.4%;压缩文件7.89%;压缩评比达标表彰活动13项。减少各类领导小组和议事协调机构16个。
2、关于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82项,占12.8%;未发现“吃拿卡要”、“庸懒散拖”等问题;未发现在项目审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等工作中搞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等问题。
3、关于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经排查,未发现在公务活动和节日期间赠送、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问题;未发现公款大吃大喝、参与高消费等问题。
4、关于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新建滥建楼堂馆所。活动开展前已完成超标公务用车清理清退工作。应调整清理的办公用房2801.126平米、实际调整清理195.5平米,完成6.9%。
5、关于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较活动开展前,压缩“三公”经费51.8%;减少因公临时出国(境)10批次,共110人。
6、关于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经排查,没有发现“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问题。
7、关于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查处征地拆迁、涉农利益、涉法涉诉、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发展教育事业、医疗卫生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243个,涉及123人。
8、关于整治群众办事难。建立健全便民服务中心16个;公开和简化办事程序的单位18家;未发现办事刁难群众典型案例。
9、关于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减少收费、罚款15项;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180个,经济制裁54.58万元。
10、关于整治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未发现城乡低保错保漏保、落实惠民政策优亲厚友、以权谋私等问题;未发现违规纳入农村危房改造、城镇保障性住房的情况。
11、关于整治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未发现不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征地拆迁补偿款,侵占挪用各种补助资金情况;未发现对群众欠账不付、欠款不还、“打白条”、耍赖账等问题。
12、关于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经排查,未发现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的党员干部。
13、关于整治培训中心的腐败浪费。经排查,未发现培训中心腐败浪费现象。
14、关于整治奢华浪费建设。经排查,未发现地方政府举债建豪楼造地标和奢华浪费建设。
15、关于整治干部“走读”。经排查,未发现“走读”情况。
16、关于整治“吃空饷”。经排查,未发现“吃空饷”的情况。
17、关于整治收“红包”及购物卡。主动上交“红包”及购物卡29人,涉及金额593000元,查处收“红包”及购物卡1人,涉及金额39000元。
18、关于整治党员干部参赌涉赌。查处参赌涉赌党员干部案件2个,涉及2人。
19、关于清理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兼职。排查出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兼职298人;清理企业兼职298人。
20、做好清理居(村)委会台账,减轻居(村)委会负担工作。建立了区级联席会议工作机制,由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区社治办、区民政局、区监察局、区农委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初步梳理出居委会台账394项、村委会209项,涉及35个相关单位。5月22日,召开台账清理工作推进会,下发《关于进一步开展居委会、村委会台账清理规范的工作通知》(松委办〔2014〕14号),各单位按照“建议取消”、“收归部门”、“优化归并”等类别开展台账梳理。目前清理工作基本结束,初步形成松江区居(村)委会台账规范目录,分为基础信息、社区管理和公共服务事务、农村经济管理(仅涉及村委会)、社区党群工作和社区自治工作五大类,居委会台账减至77项,村委会台账清理至72项。下一步将结合电子台账建设,继续推进我区居(村)委会台账清理工作。
21、精简区级机关行政编制,充实基层管理力量工作。今年以来,共调整8名行政编制、14名参公编制、2名事业编制充实到执法部门、街镇等基层单位。
22、严格干部人事制度,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和教育管理工作。修订完善《区管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办法》和《处级非领导职务晋升办法》,坚持副处级领导干部差额选拔,探索建立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的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机制;建立《松江区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对区级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区领导与街镇委办局领导之间加强谈心谈话、思想交流,明确要求,作出规范;强化党性党风教育,突出党性主体班次党性教育教学安排和学风建设,严格干部学时制考核,切实纠正干部在线学习中的弄虚作假问题;深入实施《年轻干部培养三年行动计划》,开展全区优秀科级干部调研,推进全区性科级干部跨单位交流轮岗、竞争上岗;严格落实从严管理干部要求,深入开展超职数配备干部、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等7个方面专项整治工作。
青浦区专项整治情况摘要
1、关于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较活动开展前,压缩会议22%;压缩文件21.85%;减少各类领导小组和议事协调机构28个,减少12.5%。
2、关于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130项,占96%;未发现“吃拿卡要”、“庸懒散拖”等问题;未发现在项目审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等工作中搞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等问题。
3、关于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经排查,未发现在公务活动和节日期间赠送、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问题;未发现公款大吃大喝、参与高消费等问题。
4、关于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新建滥建楼堂馆所。活动开展前已完成超标公务用车清理清退工作;应调整清理的办公用房2149平米,已调整清理0平米。
5、关于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较活动开展前,压缩“三公”经费51.87%;减少因公临时出国(境)9人。
6、关于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经排查,没有发现“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问题。
7、关于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查处征地拆迁、涉农利益、涉法涉诉、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发展教育事业、医疗卫生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1065个,涉及988人。
8、关于整治群众办事难。建立健全便民服务中心12个;公开和简化办事程序的单位12家;未发现办事刁难群众典型案例。
9、关于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未发现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
10、关于整治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未发现城乡低保错保漏保、落实惠民政策优亲厚友、以权谋私等问题;未发现违规纳入农村危房改造、城镇保障性住房的情况。
11、关于整治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查处不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征地拆迁补偿款,侵占挪用各种补助资金6100元;未发现对群众欠账不付、欠款不还、“打白条”、耍赖账等问题。
12、关于整治“会所中的歪风”。与市有关部门配合排查出城市公园中的私人会所2家,均已整改完成;未发现违规出入会所的党员干部。
13、关于整治培训中心的腐败浪费。经排查,未发现培训中心腐败浪费现象。
14、关于整治奢华浪费建设。经排查,未发现地方政府举债建豪楼造地标和奢华浪费建设。
15、关于整治干部“走读”。经排查,未发现“走读”情况。
16、关于整治“吃空饷”。经排查,未发现“吃空饷”的情况。
17、关于整治收“红包”及购物卡。主动上交“红包”及购物卡14人,涉及金额人民币15.86万元、港币0.3万元。
18、关于整治党员干部参赌涉赌。查处参赌涉赌党员干部案件10个,涉及10人。
19、关于清理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兼职。排查出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兼职178人;清理企业兼职178人。
20、做好清理居(村)委会台账,减轻居(村)委会负担工作。一是部门核实清理,由区民政局牵头,根据台账的依据、来源、形式、频率等要素,对各部门台账进行确认,剔除无效台账,确认有效台账。对需要保留并应当下沉至村居委会一级的台账,确认“保留”并填写相关政策依据或原因;对不必下沉到村居委会,由部门或街镇一级保留即可的,确认为“收归部门办理”;对没有保存必要性的如:计划总结类、咨询类、会议类、活动类、评比类及镇级台账,予以取消。二是规范台帐目录,10月底前,形成台账推荐目录(讨论稿),征询各单位意见,同时听取村居委会意见。根据各部门、村居委会意见,按照公共服务、基础信息、党群工作等类别将台账归类,正式形成本区村居委会工作台账推荐目录,下发各单位执行、报送上级机关备案。三是建立电子台账,年底前,区民政局联合区地区办等部门全面建立村居电子台账平台,将村居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工作中所需工作台账和报表数据,以电子化形式整合到信息平台,实现台账数据标准化、数值化、集成化、电子化和网络化,达到打破各部门信息壁垒、统一采集信息、多方即时共享、条块结合的目标,提高工作效率。四是建立长效机制,由区民政局负责台账的审核和准入、退出管理工作,同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发现未经批准随意设置或增加台账的,及时制止和纠正,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经梳理确认,当前全区村居台账数为81种112册。较活动开展前减少台账15种,减少率为15.6%。减少台册31册,减少率为21.7%。
21、精简区级机关行政编制,充实基层管理力量工作。按照市委有关精神和要求,结合本区实际情况,调研精简全区机关编制,推动人员下沉。此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过程中。
22、严格干部人事制度,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和教育管理工作。一是学习宣传《干部任用条例》,邀请市委组织部有关领导为全区148名正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解读条例;区委组织部向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组织人事科长发送一本条例学习资料;组织全区各处级单位分管领导和组工干部170余人集中学习条例;各处级单位党委结合新条例开展一次中心组学习讨论;组织相关人员100人参加条例知识考试。二是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对干部提任工作进行自查。检查科级提任办件49件,对5家单位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加强干部教育和处级领导班子建设。三是着手制定了《青浦区2014-2017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推进干部教育培训改革创新,加强处级领导班子理论武装,制定了区委《关于加强处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意见》。四是加强干部日常管理,按照市委组织部工作部署,开展了干部日常管理专项规范清理工作,制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管干部退休手续的通知》、《关于区管干部工作调动后及时转移工资关系或转换身份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处级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和证照管理的通知》。制定了《青浦区委组织部关于健全与区管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的规定(试行)》,掌握干部的思想状况,听取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帮助干部解决工作、学习和生活上的困难。
奉贤区专项整治情况摘要
1、关于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较活动开展前,压缩会议22.68%;压缩文件22.85%;压缩评比达标表彰活动137项,减少15.21%;减少各类领导小组和议事协调机构104个,减少12.14%;减少“一票否决”事项3项,减少15%。
2、关于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140项,占19.23%;查处“吃拿卡要”、“庸懒散拖”问题34个,涉及20人;未发现在项目审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等工作中搞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等问题。
3、关于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经排查,未发现在公务活动和节日期间赠送、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问题;未发现公款大吃大喝、参与高消费等问题。
4、关于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新建滥建楼堂馆所。活动开展前已完成超标公务用车清理清退工作;应调整清理的办公用房8886.7平米、实际调整清理2248.4平米,完成25.30%。
5、关于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较活动开展前,压缩“三公”经费34%;减少因公临时出国(境)37批次,共50人。
6、关于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经排查,没有发现“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问题。
7、关于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查处征地拆迁、涉农利益、涉法涉诉、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发展教育事业、医疗卫生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6个,涉及29人。
8、关于整治群众办事难。建立健全便民服务中心41个;公开和简化办事程序的单位39家;未发现办事刁难群众典型案例。
9、关于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减少收费、罚款6项,未发现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
10、关于整治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未发现城乡低保错保漏保、落实惠民政策优亲厚友、以权谋私等问题;未发现违规纳入农村危房改造、城镇保障性住房的情况。
11、关于整治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未发现不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征地拆迁补偿款,侵占挪用各种补助资金情况;未发现对群众欠账不付、欠款不还、“打白条”、耍赖账等问题。
12、关于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经排查,未发现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的党员干部。
13、关于整治培训中心的腐败浪费。经排查,未发现培训中心腐败浪费现象。
14、关于整治奢华浪费建设。经排查,未发现地方政府举债建豪楼造地标和奢华浪费建设。
15、关于整治干部“走读”。经排查,未发现“走读”情况。
16、关于整治“吃空饷”。经排查,未发现“吃空饷”的情况。
17、关于整治收“红包”及购物卡。主动上交“红包”及购物卡47人,涉及金额499198元。
18、关于整治党员干部参赌涉赌。查处参赌涉赌党员干部案件4个,涉及4人。
19、关于清理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兼职。排查出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兼职379人;清理企业兼职305人。
20、做好清理居(村)委会台账,减轻居(村)委会负担工作。2013年9月,我区对村居委台账进行调查摸底、收集汇总及分类统计,原村委会工作台账有7大类271本。居委会工作台账有11大类166本,共涉及25个职能部门。2013年10月起至2014年6月,依据“依法、实效、匹配”三原则,按照为基层“减负、增能、强基”的指导思想,对全区各村(居)委的工作台账进行了三轮梳理,经规范设置、优化归并,基本锁定为村委会工作台账5大类11项23本,居委会工作台账4大类11项23本。目前各项工作已准备完成,等待市里统一部署后着手实施。拟定于在2014年底前全面启动村居台账规范梳理工作,进一步建立台账审核、准入和退出机制,同时推行建立村居电子台账,2015年底前全面完成。
21、精简区级机关行政编制,充实基层管理力量工作。深入开展了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调研,全面梳理各部门之间存在的职责交叉、职责分散、职责不清等事项。结合本次机构改革,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完善工作协调机构,严格控制机构编制,优化人员编制结构,推动工作力量下沉。
22、严格干部人事制度,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和教育管理工作。一方面进一步改进和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梳理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规范和制度,形成科学选人、用人得当的工作机制;加快推进落实区委《关于在实践中加快年轻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启动开展“五个一批”年轻干部实践锻炼工作,在全区36家单位遴选60名年轻干部参加实践锻炼;扎实开展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整治,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整改落实;完成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648份,并对房产等10项内容开展随机抽查;严格执行市委组织部关于干部交流任职后及时办理工资转移、到龄免职退休办理社保退休手续等制度;结合区委巡察工作,对六家单位《干部任用条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另一方面加大干部教育培养力度。贯彻落实《2013—2017年奉贤区干部教育培训实施意见》,举办区管干部形势任务教育自主选学、中青年干部培训、年轻干部群众路线教育、基层党组织书记等各类干部培训班21期,1—9月共计组织参加各类培训2749人次。
崇明县专项整治情况摘要
1、关于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较活动开展前,压缩会议18%;压缩文件10%;减少各类领导小组和议事协调机构7个,减少5%。
2、关于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9项,占100%;未发现“吃拿卡要”、“庸懒散拖”等问题;未发现在项目审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等工作中搞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等问题。
3、关于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经排查,未发现在公务活动和节日期间赠送、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问题;未发现公款大吃大喝、参与高消费等问题。
4、关于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新建滥建楼堂馆所。活动开展前已完成超标公务用车清理清退工作。应调整清理的办公用房2993.14平米、实际调整清理589平米,完成19.7%。
5、关于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较活动开展前,压缩“三公”经费37%;减少因公临时出国(境)26批次,共106人。
6、关于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经排查,没有发现“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问题。
7、关于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查处征地拆迁、涉农利益、涉法涉诉、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发展教育事业、医疗卫生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1881个,涉及1281人。
8、关于整治群众办事难。建立健全便民服务中心18个;公开和简化办事程序的单位28家;未发现办事刁难群众典型案例。
9、关于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未发现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
10、关于整治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查处落实惠民政策优亲厚友、以权谋私等问题6个,涉及6人;未发现城乡低保错保漏保、违规纳入农村危房改造、城镇保障性住房的情况。
11、关于整治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未发现不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征地拆迁补偿款,侵占挪用各种补助资金情况;未发现对群众欠账不付、欠款不还、“打白条”、耍赖账等问题。
12、关于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经排查,未发现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的党员干部。
13、关于整治培训中心的腐败浪费。经排查,未发现培训中心腐败浪费现象。
14、关于整治奢华浪费建设。经排查,未发现地方政府举债建豪楼造地标和奢华浪费建设。
15、关于整治干部“走读”。经排查,未发现“走读”情况。
16、关于整治“吃空饷”。经排查,未发现“吃空饷”的情况。
17、关于整治收“红包”及购物卡。经排查,未发现收“红包”及购物卡的情况。
18、关于整治党员干部参赌涉赌。经排查,未发现党员干部参赌涉赌案件。
19、关于清理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兼职。排查出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兼职83人;清理企业兼职66人。
20、做好清理居(村)委会台账,减轻居(村)委会负担工作。一是开展台账工作的梳理规范工作。县级层面,督促46个部门按照工作职能,对要求村(居)记录的工作台账开展了两轮自我梳理、自我清理、自我规范工作。村(居)层面,对实际工作中村(居)各类台账报表进行了全面梳理排摸。二是制定了崇明县村(居)台账减负工作方案。在梳理上报的56项工作台账基础上,根据《关于下发居、村委会工作台账推荐目录及试点区县经验材料的通知》(沪监〔2014〕4号)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村(居)台账清理规范建议方案,初步形成了本县村(居)委会工作台账推荐目录。通过清理、删减和归并,目前,村(居)委会工作台账和报表分别从村委会135本、居委会118本初步减少为村委会32本、居委会27本台账,台账数量明显减少,有效清理了工作台账,减轻了基层负担。
21、精简区级机关行政编制,充实基层管理力量工作。对县级机关和乡镇机关行政编制使用情况开展全面评估,在全县机构编制总量内制定并实施了下沉方案。及时完成市编委下拨的条线专项编制落实工作。认真完成了全县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招录计划的审核审批以及人员进编审核工作。根据本县“班长工程”推进情况,今年6月向乡镇下沉177名编制,其中,行政编制44名,事业编制133名。根据市农委下沉本县农委执法大队35名参公事业编制情况,及时调整增加了农委执法大队事业编制和内设机构,进一步强化了动物产地检疫和动物屠宰检疫监管等工作。今年审核同意乡镇公务员招录计划54名、事业编制招录计划120名,进一步加强了基层单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力量。
22、严格干部人事制度,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和教育管理工作。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制定了《崇明县乡镇委局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崇明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实办法(试行)》、《关于提名推荐本县部委办局人民团体和乡镇党政正职的意见》和《关于崇明县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同时,结合“一报告两评议”、县委巡察等工作,对基层单位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检查,进一步规范干部选任程序,确保选人用人风清气正。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一是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通过干部联系、干部分析、干部座谈等方式,拓宽优秀年轻干部发现渠道。二是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锻炼力度。坚持选派部分优秀班子副职到市级机关、兄弟区学习锻炼,选派优秀中层干部下基层担任村(居)支部书记,坚持开展乡镇委局中层干部双向交流任职、轮岗交流和新进公务员下村(居)实践锻炼工作,进一步丰富年轻干部工作经验,提高了综合素质。三是坚持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注重使用能力突出、实绩突出和基层经验丰富的优秀干部,逐步加大对具有基层工作经验干部的使用比例,建立来自基层一线党政领导干部培养使用链。在干部教育管理方面,一是加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切实增加党性教育比重,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同时,根据培训对象不同岗位性质,结合崇明实际,加强业务能力培训。二是推进干部学风建设。出台了《崇明县关于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学风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严格落实培训考勤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课堂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