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经济组织中流动党员管理问题研究发布时间:2009/4/3 17:00:00 文章浏览:5678次 文章来源: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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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加强进城务工人员中党的工作,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党员动态管理机制。”随着我国新经济组织中流动党员的不断增多,健全和完善新经济组织中流动党员动态管理机制成为当前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个重大问题,我们应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认识新时期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一、新经济组织中流动党员的基本状况
新经济组织在国家统计分类目录中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外商经济控制企业、港澳台经济控制企业、非国有控股股份制企业、非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等。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经济发展中最为引人注目的现象,就是新经济组织的迅速发展和壮大。由于新经济组织在发展过程中,吸纳了大量外来务工人员,与之伴随的,新经济组织中流动党员的数量也相当庞大。
新经济组织中流动党员的来源主要有三部分。一是来源于农民党员。一部分农民党员外出务工,成为流动党员,他们以中青年为主,身体条件比较好,有一定的文化水平,而且具有一定的经济头脑和一技之长。二是来源于外地原国有(或集体)企业中的党员。这部分流动党员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和职业技能,在新经济组织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三是来源于大学毕业生和复员军人中的党员。他们有较高的文化水平,思维比较敏捷,在新经济组织中表现活跃,在生活和工作中也往往能发挥一定的带头作用。一般而言,中共党员在同类群体中都是较为优秀和有一定影响力的,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往往能发挥一定的领导作用和模范作用。
二、新经济组织中流动党员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新经济组织中党组织设置问题。目前,新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存在多头管理、分散管理的问题,难以形成有效的工作和领导体系。有一些新经济组织的业主对党组织的作用和地位存在不正确的认识,不愿意在新经济组织中建立党的基层组织,不愿意为党的基层组织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2.流动党员思想政治教育问题。不少基层党组织思想政治教育手段单一,教育内容缺乏针对性,不能适应流动党员生活和工作特点;有些基层党组织重视对本单位中有一定领导职务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忽视普通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重视对本地党员的教育管理,忽视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
不少流动党员工作压力大、生活负荷重,难以抽出时间和精力参加思想政治学习;还有一些流动党员对政治不感兴趣,党性观念淡薄,不愿公开党员身份,不及时转接组织关系。
3.流动党员权利保障问题。新经济组织中流动党员参与党组织活动、参与政治学习和交纳党费、行使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行使建议权和申诉权等方面都面临不少新的难题,从而使得流动党员权利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4.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中的问题。从调查情况看,这方面主要存在“五难”:去向难掌握,活动难开展,管理难落实,党费难收缴,作用难发挥。
新经济组织中流动党员自身的流动性和复杂性增加了流动党员管理的难度。从目前情况看,有相当多的新经济组织处于初创阶段,特别是不少私营企业总体上还存在“小、散、流、变、杂”(即规模小、分布散、流动性大、变化快、成员杂)等情况。有的新经济组织由于规模小、无党员或仅有个别党员,不具备单独建立党支部的条件。这些情况在客观上都对新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的建立和流动党员开展活动带来了困难。新经济组织中党建工作的滞后性也增加了流动党员管理的难度。
相当长时间以来,党组织对党员的管理过于强调党员要履行自己的义务和职责,而对为党员服务、对党员权利和利益重视不够。因此,党组织必须转变重管理、轻服务的观念,增强服务意识,寓教育、管理于服务之中,增强流动党员的党性观念、组织观念和光荣感、归属感与责任感。对流动党员进行管理的过程中,应当考虑各种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手段,有针对性地进行管理。
三、加强新经济组织中流动党员的动态管理的对策措施
1.加强新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第一,党的上级组织要加强在新经济组织中建立党的基层组织的工作力度,切实解决新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组建率低的问题。对于具备单独建立党的基层组织条件的,要采取措施,尽快帮助在该新经济组织中建立党的基层组织;暂时不具备建立党的基层组织条件的,可以按照“行业相近、地域相邻、方便工作”的原则,联合建立党支部;对没有党员的新经济组织,可以采取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建立党建工作站、党员联络服务站或依托工会组织等形式开展党的工作。要按照有利于党组织开展活动、有利于促进新经济组织发展的原则,加快在新经济组织中建立党的基层组织。
第二,要选好新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的支部书记和其他党务工作者。一个党支部能不能很好地发挥作用,与支部书记的素质有很大关系,选准配强支部书记是加强新经济组织中党建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选好党务工作者之后,还要加强制度建设,明确分工;进行教育培训,提高整体素质,并建立激励机制,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同时,对于支部书记和其他支部委员还应通过上级党组织或者新经济组织给予适当的报酬,确保他们能够正常开展党务工作。
第三,要处理好党建工作与新经济组织发展的关系。加强新经济组织党的建设,要处理好三种关系:一是处理好党组织与私营业主的关系;二是处理好党的工作与生产经营的关系;三是处理好模范党员与优秀员工的关系。这样,才能使党建工作与新经济组织发展同步协调、健康发展,从而也可以使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获得发展的新动力。
2.加强流动党员党组织关系的接转
第一,要重视和加强《流动党员活动证》发放和检查工作。2007年,中央组织部新修订式样的《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和《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正式执行。这对严密党的组织体系、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巩固党的组织基础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实际工作中,应简化《流动党员活动证》发放手续,并加强对《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审核工作,帮助流动党员及时与流出地党组织联系,办理领证事宜。
第二,要及时将流动党员编入党的基层组织。新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应加强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各种新闻媒介、宣传橱窗和社会公开栏等途径,宣传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信息,向社会公开党员服务机构的办公地点、工作时间和流动党员咨询服务电话。在流动党员较为集中的社区(村)、项目工地、商务楼宇等,可专门建立流动党员党组织。要根据流动党员的分布状况、职业特点和居住地点等情况,采取单位管理、行业管理和社区管理等多种方式,努力做到党员流动到哪里,党组织的管理就覆盖到哪里。
第三,要加强流动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管理执行的力度。组织部门要针对具体情况,进一步出台相关配套措施,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制度执行的力度。在具体管理方式上,构建流出地与流入地党组织密切配合、有机衔接的管理机制。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工作应该由现在的以流出地管理为主,向党员属地化动态管理转变。由于党员流动的频繁性和流向的复杂性,党员流出地党组织对其管理作用受到一定程度的制约。除了在流动党员集中地由流出地党组织负责建立党组织外,党员流入地党组织必须主动承担起流动党员管理的任务,将外来分散的流动党员编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组织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第四,运用网络化管理手段,对流动党员实行动态管理。流动党员到流入地后党员身份的确认、参加党的活动及享受党组织提供的服务等问题,都可以通过党员管理智能系统得到解决。
3.创新流动党员政治思想教育方法
第一,思想政治教育内容要有针对性。一是要针对流动党员实际,增加他们对党的方针政策的理解和认识。二是要提高他们对当前形势的正确认识,增强他们对国家发展和党的事业的信心。要使他们认识到,当前存在的问题是发展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在中国进一步的发展过程中,这些问题是完全可以逐步解决的。
第二,思想政治教育形式要多样化。在教育形式选择上,要走灵活、分散、小型、业余的路子,并且要根据流动党员的文化水平和认识能力,尽可能做到寓教于乐。还可以发挥一些群众性组织的作用,通过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开展各项活动,提高流动党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理论水平。
第三,思想政治教育手段要现代化。基层党组织应考虑采用互联网等方式进行管理和教育,建立流动党员网上学习服务站,制定工作方案、学习计划,配备学习资料、电视机、影碟机、电脑等电教设备,供流动党员阅读和学习,为流动党员提供一个网上学习的园地。还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发送学习要求,寄送学习材料,由他们进行自学,并在学习结束后上缴学习笔记、心得体会和思想汇报。
4.保障流动党员合法权益
第一,要重视保障流动党员作为一名普通公民的合法权益。新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对这一方面的问题也应当高度重视,不仅对于流动党员个体合法权益要进行维护,也应当积极利用各种组织渠道、通过各种合法方式使这些问题在当地政策层面得到解决。
第二,要重视保障流动党员作为一名中共党员的合法权利,党组织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规定,切实保障流动党员的权利,积极为流动党员权利保障提供服务。
第三,要关心流动党员生活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要把为流动党员服务纳入党员管理工作的整体规划之中,帮助流动党员解决找工作难、子女入学难、生病就医难、租住房屋难等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帮助他们尽快融入当地生活;要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流动党员,把解决流动党员的思想认识问题与解决流动党员生活工作遇到的实际困难结合起来,让流动党员感受到党的关怀;要健全流动党员权益维护机制,进一步完善帮扶基金、工作医疗、权益保障、就业扶助、法律援助等制度,维护新经济组织中流动党员的合法权益,为他们的工作和生活提供帮助,增强流动党员的归属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