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待干部档案造假要出狠拳 发布时间:2014/7/23 9:12:00 文章浏览:4173次 文章来源:永丰街道
中组部近日通报山西、广东3起干部档案造假案件,三名当事人通过擅自涂改、伪造年龄、学历、任职经历等方式弄虚作假,造成了不良影响,已责令免职并连同相关责任人给予处分。
不要觉得只是在纸上改几个字就是小事,“小洞不补,大洞吃苦”,如若放任不管,必将有越来越多的干部为了升官发财铤而走险,这不仅对苦干实干的干部是一种不公平,更可能引发连串的贪污腐败效应,对广大百姓来说,党的威信也将受到严重损害。就像“扶跌倒老人”一样,坏的风气一旦形成,要纠正就需要花巨大的代价还收效甚微,把管档问题提到战略高度确不为过。
从严治吏是从严治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查处干部档案造假案件是从严治吏的具体体现,但是光“亡羊补牢”免几个训几个怎么够?惩治档案造假要下重典,出狠拳!
重典治假,尤其要从严惩造假官员开始。回顾这些年的造假惩治,最常见的就是“一免了之”。免职当然是必须要做的,但如果仅仅停留在免职的程度,那对既得利益者来说就是“空手套白狼”,查出来的还给你,查不出来就赚大了,丝毫没有“风险”!法律法规要有震慑作用,就要让故意造假者付出高昂的违规违纪成本,从重处罚,立起档案造假的高压线。
狠拳管档,务必要在制度执行上发力。《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不能只是拿来学习,还要真正落实到位。领导要借阅材料不能只打一声招呼就随意进出档案室,档案转递不能贪方便让本人自己携带,组织人事部门要严格把好制度关,不为人情松口,不为利益所惑,要敢于坚持原则,严格执行到位。
干部档案管理是一项严肃、严谨的工作,容不得半点马虎,组织部门应以这次曝光的典型案例为鉴,提升干部档案的管理工作规范,以真实可靠的档案为党选人用人提供可靠依据。
(永丰街道 陈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