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石泉:抓好“四学”确保新《条例》学习宣传取得实效发布时间:2014/7/14 9:05:00 文章浏览:3867次 文章来源:报刊网站
今年以来,石泉县把新《条例》学习宣传作为干部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抓好“四学”,初步取得了“领导干部熟知、组工干部精通、干部群众了解”的良好效果。
专题培训集中学。坚持把新《条例》作为干部教育培训主体班次重点培训内容,邀请组织部门业务骨干,采取分期分批的方式,对全县科级领导干部、党组织书记和党员干部进行集中轮训,促使领导干部准确掌握其精神实质,明确具体程序和纪律要求,有效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今年来,已举办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及所属党组织书记培训班2期,共培训440人。
组工讲堂深入学。坚持组工干部先学一步、深学一层,结合“组工讲堂”活动,围绕新《条例》的新变化、新要求和新规定,对照新旧条例,由组织部分管副部长和干部股股长先后2次,对全体组工干部进行专题辅导讲座,促使全体组工干部能够做到理解全面准确、运用得心应手、执行不出差错。
广泛宣传灵活学。为有效扩大新《条例》学习宣传覆盖面,通过在石泉党建网、手机学习平台发布新《条例》学习内容等形式,面向广大干部和社会公众开展普及性宣传,进一步引导干部群众准确把握党的干部工作政策,充分认识新修订《干部任用条例》的重大意义。同时,积极面向100余名县级领导,镇、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组工干部发放新《条例》学习资料,为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提供参考。
集中测试检验学。为确保新《条例》学习宣传效果,采取全员参与、开卷测试的方式,对各镇、各部门干部进行新《条例》知识测试。同时,将科级领导干部参加新《条例》专题培训情况,作为干部教育培训学分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违反学习培训纪律的,严格按学分考核办法进行处罚扣分,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学习贯彻《条例》的主动性和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