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简报第十五期发布时间:2009/4/1 10:57:00 文章浏览:4185次 文章来源:admin
注重结合 创新形式 完善制度
我区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各单位扎实开展学习调研
学习调研是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环节,必须一开始就要抓紧抓好。我区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各单位按照区委的统一部署,把握重点,创新形式,完善制度,确保学习调研阶段不走过场,扎实推进学习实践活动有序开展。
一、注重搞好结合,着力解决制约科学发展的瓶颈问题
各单位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干部学习文件选编》等规定内容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开展学习和调研,努力把科学发展观转化为突破当前发展瓶颈和实现长远发展目标的新思路、新举措。区科委围绕如何引领科技企业自主创新、推进电子政务应用与建设等两个重点课题抓好学习和调研,深入推进产学研合作,提高引领科技发展的能力,优化创新环境。区建交委紧密结合新形势,围绕如何努力提升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的能力,促进建设交通的科学发展,精心制订调研方案,组建两个专题调研组,深入基层单位开展调研走访,查找并解决影响和制约松江建设交通事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中山街道围绕如何转变发展方式,提升经济发展质量;改善民生,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城市建管,推进城乡一体化;提升社区管理水平,构建安居乐业的和谐社区;加强党的建设等五个调研课题,认真听取基层党员、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区委党校发挥党校理论学习的阵地作用,组织全体教师先学一遍、多学一点、学深一层,形成了“科学发展观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科学发展观的时代背景和重大意义”、“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等七堂专题课,先后前往区内10多家单位进行宣讲。
二、创新方式方法,积极拓展学习调研的渠道
各单位创新学习载体和学习形式,采取研讨班、轮训班、中心组学习、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引导党员、干部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真正领会和掌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增强学习效果。石湖荡镇依托“东方讲坛”平台,通过“会场学堂”的形式,对党员和领导干部进行专题辅导。镇党政班子成员带头到基层单位作学习报告,将“会场学堂”延伸至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扩大学习成果,引导广大党员和干部更好地践行科学发展观。佘山度假区在开展集中培训、个人自学的基础上,不定期地以简报的形式对学习成果进行回顾总结,同时为下一阶段的学习做好准备。新浜镇通过现代远程教育网络,组织全体机关党员开展集中学习。区环保局党组中心组和各党支部以集体研讨、专题讲座、学习报告、座谈交流等形式,每周至少开展1-2次集中理论学习,4月中旬前每人完成一篇学习体会文章。区水务局在党政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带头抓好自身学习的同时,举办了水务系统党政干部学习实践活动辅导班和基层党支部书记专题培训班。区审计局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开展学习和调研,邀请了市局有关专家作《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推动审计工作科学发展》专题讲座,组织全体职工前往松江中小企业城参观了工业产品展示馆,帮助大家树立科学发展的信心。区检察院结合正在开展的“岗位练兵、岗位成才”活动,组织中层以上干部走访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倾听企业呼声,增强检察机关服务企业、服务基层的能力。区法院组织全院干警观看反映全国模范法官宋鱼水先进事迹的电影《真水无香》,深化理论学习效果;组织中心组成员前往全市首批试点单位浦东新区法院,学习他们先试先行所取得的经验和成果。
三、建立完善制度,确保活动内容和效果的统一
为使学习实践活动真正深入人心,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各单位在学习调研过程中,着力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保证学习实践活动的顺利开展。九亭镇严格集中学习制度,以党委中心组学习为核心,带动各支部开展集中学习,确保学习时间、内容、人员、效果四落实;严格考勤制度,要求党员、干部妥善处理好业务工作与学习培训的关系,确保学习培训人员到位;严格补课制度,对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集中学习、集体活动的同志,事后由所在党小组组织补课,并做好补课记录。区人保局坚持每周四下午的理论学习制度,每次集中学习由党委主要领导主持并带头导读,同时进行深入讨论,加深对原著的理解。全局每位党员干部按照第一阶段活动计划,扎实开展理论学习,保证自学时间和质量。佘山镇建立了“六个一”学习制度,即:开设一次专题辅导讲座、举办一次理论知识竞赛、撰写一篇心得体会、做好一项征求意见工作、开展一次解放思想大讨论、开好一次学习调研成果交流会。工业区建立了“四加四”和“八加八”学习制度,要求党员每星期不少于四小时集中学习和不少于四小时的自学时间,党政班子成员,每星期不少于八小时集中学习和不少于八小时的自学时间。同时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由领导班子成员联系一家中等规模以上的企业,结合学习搞好调查研究。
报:中共上海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检查组,区委书记、副书记、常委,党员副区长,区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
发:区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各单位及试点单位,各区委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检查组 |
中共上海市松江区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4月1日印 |
电子邮箱:xcz817@163.com 电话:37735757 (共印3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