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锡盟: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发布时间:2014/6/23 9:53:00 文章浏览:5834次 文章来源:报刊网站
在教育实践活动中,锡盟通过畅通表达渠道、加强基础建设、健全长效机制等措施,推动群众合理合法诉求、信访问题在基层属地得到妥善解决,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畅通渠道,了解群众诉求“求快”。建立联合接访中心。按照“一站式接待、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的要求,在盟旗两级建立多部门联合接访中心,减少群众信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制定了联合接访工作流程,组织农牧、人社、住建、国土等部门指派专人,做好进驻办理、会商解决、办结反馈等环节工作,形成无缝隙、不间断的工作链条。搭建网上诉求平台。盟、旗县市区(盟直部门)、苏木乡镇(街道)依托本地本部门政务网建立群众诉求数据库,实现三级网络化工作平台数据共享、信息联动、办理流程互相衔接。建立“网上流转、网下办理、网上回复”的群众诉求办理程序,实现办理过程和结果可查询、可跟踪、可督办、可评价,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腿”。开通视频接访渠道。依托盟旗两级联合接访中心,搭建远程视频网络化工作平台,开通上下联动的视频接访新渠道。通过定期预约,盟旗两级信访部门组织相关责任部门,对群众的信访问题进行视频接访,使视频接访成为群众向上反映和解决问题的快速通道。开展“大接访”行动。在盟旗两级党政班子成员中建立“1328”信访工作日制度,即在每月的13日和28日各安排半天时间,集中研究解决、督促检查分管领域的信访问题。旗县市(区)每天安排一位党政领导干部接访;苏木乡镇(街道)领导干部随时接待、研究和解决信访问题。开展干部下访活动。把领导干部下访与下基层调研、深入联系点、扶贫帮困等工作结合起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及时了解群众诉求,与群众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办法。定期开展带案下访,盟级领导至少每半年1次,旗县市(区)领导至少每季度1次,苏木乡镇(街道)领导至少每月1次。
夯实根基,加强基础建设“求实”。推动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入推广“双服务”上下延伸、“党员中心户+协会”模式和“四联四促”等载体措施,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提升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困难和问题,着力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推动综治中心建设。按照“一个体系领导、一个平台统揽、一个系统管理、一个机制运行、一个窗口服务”的要求,加强苏木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建设,依托政府(办事处)设立服务群众平台,依托公安派出所设立社会治安防控平台,依托司法所设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平台。推动网格化管理。在城镇社区和有条件的嘎查村推行了网格化管理,把人、地、物、事、情、组织等纳入网格统一管理,不断充实网格化管理和群防群治力量,做到“网里有格、格里有人、人能理事” ,使基层服务触角延伸到每家每户。推动“草原110”建设。按照着眼于基层综治工作力量建设、平安创建活动、综合服务管理工作的“三个着眼于”原则,在“草原110”的规范管理、培训教育、经费保障、考核奖惩等方面制定政策措施,切实加强 “草原110”规范化、法制化建设。
健全机制,排查调处矛盾“求活”。完善组织体系。强化盟、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浩特(自然村)五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格建设,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在经费、设备、场所等方面加大保障力度,形成长效机制。提高化解质量。注重提高初信初访办理质量,引导群众通过信访复查复核、行政复议、司法诉讼等渠道化解矛盾纠纷,并综合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发挥专业人员和“两代一委”、志愿者等多方作用,整合社会资源化解矛盾纠纷。进行分类调处。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及时解决;对群众诉求合理、但没有明确规定的,提出解决办法;对诉求过高的,耐心细致地做好疏导和稳控工作;对诉求不合理、但生活确有困难的,采取政府救助、社会救济、民间互助等方式扶助。提高工作时效。严格执行矛盾纠纷限时办结制,所有矛盾纠纷在3个工作日内受理,一般矛盾纠纷在15个工作内办结;疑难矛盾纠纷调处时间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跨地区跨部门或涉及多个地区部门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调处时间最长不超过6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