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浜镇群众自治让老百姓有了发言权发布时间:2014/2/25 9:31:00 文章浏览:2841次 文章来源:新浜镇
“我们村里的老赵,家庭比较困难,但他工作勤快、手脚麻利,什么脏活累活都不怕,所以应该很适合这个岗位……”新浜镇香塘村会议室里,综合队长老周介绍着事先调摸的基本情况。原来,近日正逢镇河道保洁在招聘工作人员,吸引了香塘村的村民踊跃报名,村党总支在难以取舍的情况下,便使出了“老办法”——召开民主测评会,让村民通过群众自治、民主评议的方式,选出合适的人员,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测评会现场,负责此项工作的香塘村党总支成员首先将河道保洁员的工作要求、内容和职责向大家作了一一介绍,而村里各个片区的综合队长也对自己管辖范围内有意向的报名人员逐一进行了情况说明,方便现场的党员代表和村民代表根据岗位要求进行投票。
最后,通过票决,大家从17名候选人中,推选出了较为合适河道保洁岗位的3位村民。村党总支还将把结果上报至录用单位,最后由单位对3位村民进行面试。“虽然没被选上,但我也服了,人家确实比我更适合做这项工作。”看到招聘岗位的人选推荐如此民主、公平,落选的村民老王心服口服地说道。老党员老姚也连连称是:“通过这样的民主评议、群众讨论,我们老百姓有了发言权,自己的事能自己做主了!”
据悉,随着村民自治意识的不断提高,新浜镇村级党组织一改以往“包办一切”的工作模式,通过搭建广阔的议事平台和管理平台,不断扩大群众自治途径和自治渠道,实现了群众的事“由群众提、由群众议、由群众定”的良好局面。
建议事平台,让群众“有话能说”。在各村的日常工作中,无论是村里的大情小事还是群众的急难愁事,只要是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村党组织都会通过议事制度,定期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党员议事会及村民代表大会,让大家一起来参与、讨论、决定。并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的原则和方法,把“话语权”和“决定权”交给群众,让群众自治的效力获得了质的提升。以往,每到家庭农场承包权转换、困难家庭名单确定时,因村民意见不统一、矛盾激化的现象时有发生,班子成员都束手无策。而今,通过议事平台,这些“疑难杂症”都能迎刃而解。
建管理平台,让群众“有事可做”。如何让关心村级事务发展的村民有施展之地、真正实现自治?如何让退休老党员继续发挥余热?新浜镇各村居根据自身实际,搭建了一系列自我管理平台。例如,新浜镇林建村党总支通过“党员设岗定责”制度,把农村退休党员干部组织起来,设置民事纠纷调解员、政策宣传员、重大工程监督员等岗位,适当分配一些专项工作,使他们感到自己“有职有责”、“有位有为”。而陈堵村党总支则通过“监督志愿者”队伍建设,加强了对村“三支”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监督,改变了部分工作人员懒惰、自由散漫的情况,有效提升了公益性岗位的工作效率及工作质量。
新浜镇群众自治工作的扎实开展有效调动起了基层群众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积极性和热情度,让老百姓从被动的旁观者成为了“做决策”的参与者,比以往村干部亲力亲为、费时费力去“唱主角”、“做主导”,更能得到群众的理解、支持和认可,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