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意见》出台发布时间:2014/2/12 8:31:00 文章浏览:3121次 文章来源:admin
上海基层党建网日前受权公布《关于本市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全文如下: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中发〔2013〕4号)、《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4〕4号)和《中共上海市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沪委发〔2013〕9号)精神,现就本市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搞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
搞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对于进一步推动作风建设,把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至关重要。当前,全市上下正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十届市委五次全会精神。要切实抓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确保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凝聚起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的强大力量。
搞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对于进一步回应群众关切,推动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问题至关重要。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扎实开展,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全市党员、干部、群众对认真开展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充满期待。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涉及的单位和人员范围广、领域宽、数量大,与群众联系更直接、更紧密,涉及的矛盾和问题具体复杂,群众期望值高,任务更加艰巨。要切实抓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提高群众工作能力,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取得实效、取信于民。
搞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对于巩固、扩大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善作善成至关重要。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的整改落实要为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的边学边改提供保障,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也要进一步深化和引导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的整改举措。要切实抓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确保上下协力、衔接带动,推动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制定的整改措施和制度规定传导落实到“末梢神经”,确保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见实效,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善始善终、善作善成。
二、明确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时间、参加范围和重点对象
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从2014年1月开始,2014年9月基本完成,在区县各级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基层组织开展。参加单位主要是:区县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企事业单位,街道、乡镇,村、居,“两新”组织和其他基层组织,以及公安、工商、税务、质量技监、食品药品监管等5个市垂直管理部门在区县的部门、单位。
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重点对象是处级以上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包括:区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区县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公安、工商、税务、质量技监、食品药品监管等5个市垂直管理部门在区县的部门、单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街道、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同时,还要突出抓好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的教育实践活动,注重抓好村、居等与群众联系密切的基层组织的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广大党员、干部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
三、把握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
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要认真贯彻中央确定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本市相关制度规定,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把改进作风的成效真正落实到党的基层组织和“末梢神经”。
要根据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的情况,突出“三个实”。一是要重实际,更加注重基层实际,更加贴近基层群众的感受、期盼和需求,更好地把握不同地区、部门、单位的具体情况。二是出实招,把真正解决问题放在第一位,更注重实际内容和实用有效的行动。三是求实效,把各项为民服务的实事好事办得更好,切实转变作风、改进作风,解决群众反映的老大难问题,确保实现教育实践活动和各项工作两手抓、两促进。通过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使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
要充分借鉴运用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和经验,主题不变、镜头不换,发扬认真精神,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坚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讲求实效,更加注重领导带头、层层示范,更加注重聚焦“四风”、解决问题,更加注重敞开大门、群众参与,更加注重分类指导、有序推进,更加注重上下协力、衔接带动,更加注重严格要求、真督实导,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努力实现组织有活力、党员起作用、群众得实惠,不断增强凝聚力和创造力。
四、明确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重点任务
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是聚焦反对“四风”,集中解决区县、区县直属单位、街道、乡镇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同时,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注重解决实际问题,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把改进作风的要求真正落到基层,真正让群众受益。
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区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点解决政绩观不正确,不敢担当,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换一任领导、变一套思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问题。区县直属单位重点解决倾听基层意见不够,指导基层工作缺乏主动性、针对性,对群众的疾苦缺乏感同身受和真切了解,庸懒散拖、推诿扯皮,工作不落实等问题。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重点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不依法、高效行政,方法简单、作风粗暴、与民不便、滥用职权、吃拿卡要、执法不公等问题。街道、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点解决缺乏忧患意识和创新精神、破解难题的锐气不够、遇到矛盾绕着走、得过且过、不关心群众冷暖,责任心不强,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工作方式简单粗暴,弄虚作假等问题。村、居等基层组织主要解决软弱无力、联系服务群众的意识和能力不强,办事不公等问题。区县所属国有企业重点聚焦盲目决策、乱铺摊子,挥霍公款、追求奢华享受,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重点聚焦管理质量和措施不力,学风教风浮躁,师风师德欠缺,联系服务师生不够,不坚持勤俭办学等问题。“两新”组织重点聚焦党员宗旨意识、党员意识、党性观念不强,组织生活不够严格规范,服务职工群众不够主动,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不够积极等问题。区县级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基层组织都要注重解决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的问题。
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坚持为民利便民,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切实落实各项民生政策,解决群众在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住房等方面的基本需求问题,解决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执法司法、征地拆迁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解决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解决与民争利的问题。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加强与群众真诚沟通,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让群众办事更加便利、得到更多实惠,增强安全感、提高满意度,切身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
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以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抓手,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建设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组织带领广大党员、干部为群众提供更多更好服务。形成在岗位上发挥党员模范作用的常态化、长效化的机制,拓展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社会职能。健全服务保障体系,建立稳定的基层组织运转和基本公共服务经费保障制度,推动人、财、物向基层倾斜,充分调动服务群众的积极性,保证群众话有地方说、事有地方办,困难有人帮、问题有人管。
五、抓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各个环节工作
坚持对照理论理想、党章党纪、民心民声、先辈先进“四面镜子”,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教育实践并重,坚持边学边查边改,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把整改落实贯穿始终,把整风精神贯穿始终,把开门搞活动贯穿始终,把制度建设贯穿始终,使教育实践活动各个环节工作有效衔接、相互贯通。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
结合实际抓学习教育。要结合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的不同特点,注重采取灵活多样、受基层欢迎的学习教育方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学习中发〔2013〕4号文件规定的学习内容,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行教育,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学习讨论,向群众学习,拜群众为师,使党的群众路线在全体党员、干部中深深扎根,使践行党的根本宗旨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普遍自觉。区县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企事业单位,街道、乡镇要组织集中学习、专题讨论。其他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的要求,运用灵活多样、务实管用的方式,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要充分运用上海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平台、上海基层党建网等渠道和资源,让全体基层党员、干部普遍接受一次深刻的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
深入到基层和群众中直接听取意见。区县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要走出机关、走到基层、走进群众听意见、察实情,把“面对面”与“背靠背”结合起来,把“个别听”与“集体谈”结合起来,把“走进群众听”与“组织群众评”结合起来,采用意见箱、电子邮箱、网络平台等多种渠道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特别要听取工作对象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充分发挥党代表、人大代表作用,通过深入选举单位和村、居联系点,了解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今年组团式联系服务群众的普遍走访,要作为直接听取意见的重要渠道。要重视来信、来访等送上门的意见,注意运用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听取意见的成果,用好纪检、组织、巡视、审计、信访工作渠道反映的有关情况,统筹做好征求意见工作,防止相互征求意见搞“公文旅行”、“函来函往”,防止“一窝蜂”下基层、重复征求意见。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
找准找实突出问题。坚持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学习和对照党章,对照廉政准则,对照改进作风要求,对照群众期盼,对照先进典型,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查找“四风”问题具体表现,注重从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中、从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问题中查找“四风”问题。各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要对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有关规定进行检查,乡镇、村还要对照《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进行检查。
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区县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班子成员,街道、乡镇领导班子、班子成员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要逐项列出“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典型事例,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本市具体措施、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住房、家属子女从业等情况要作出说明;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等方面剖析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主要负责同志要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在一定范围征求意见。班子成员要自己动手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上级党组织、党委(党组)负责同志要严格审核把关。其他基层组织是否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可区别情况提出要求。
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区县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街道、乡镇领导班子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要普遍开展谈心交心;会上,要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既揭短亮丑、动真碰硬,又实事求是、出以公心,不发泄私愤,不搞无原则纠纷;会后,要在一定范围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其他基层党组织要开好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村、居党组织要进行对照检查。上级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下级单位领导班子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
上下联动抓整改。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一开始就改起来,从具体事抓起、从身边事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事改起,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区县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街道、乡镇领导班子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任务书、时间表和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要制定个人整改措施。村、居和“两新”组织及其他基层组织可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实行开门整改,向群众作出整改承诺,及时公布整改情况,请群众评价和监督。
整改工作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要发扬钉钉子精神,思想不松、力度不减,继续深入抓好整改,以落实到基层的整改成效检验活动成果;把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整改的问题和需要上级帮助解决的问题衔接起来,以上带下、以下促上,动真碰硬、攻坚克难,持续用劲、步步为营,确保整改成效让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大多数人满意。
狠抓专项整治不放松。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和市委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对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行政审批改革不到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违反财经纪律,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新建滥建楼堂馆所,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超编和超职数配备,“三公”经费开支过大,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等问题,下猛药、出重拳,一项一项整治。结合履行职能职责和作风建设实际,确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专项整治重点,尤其要把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作为重中之重,不达目的不罢休。
把正风肃纪一抓到底。坚持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整治特权病、冷漠病、懒散病、享乐病、挥霍病。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整改边再犯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和纪律措施。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严格教育管理干部,对软懒散的领导班子进行整顿;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要进行组织调整。在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方面严肃查处。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对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进行集中整顿,对长期不起作用甚至起负作用的党员进行严肃教育,对不合格的要严肃党纪、给予组织处理。
健全和落实制度规定。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围绕解决“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建立健全行得通、指导力强、能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推动改进作风常态化、长效化。注意把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中出台的制度和办法,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承接好、贯彻好,防止简单照搬照抄、重复建设。强化制度执行,提高党员、干部依法按制度办事意识,加强对执行制度情况的督促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问题。
六、注重对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分级分类指导
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不同层级、不同领域、不同对象,区别情况、分类指导,提出不同目标要求,鼓励探索创重新,给基层留出空间,把规定动作做到位,使自选动作有特色。
有序推进。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大体安排8个月时间,2014年9月基本完成。具体到每个单位,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月。采取统一部署、梯次展开、压茬进行的办法,区县领导机关先行一步,区县直属单位和企事业单位,街道、乡镇和村、居、“两新”组织等基层组织依次推进。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各区县可结合实际,统筹协调、灵活安排时间进度。
注重分类实施。针对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的不同特点,明确具体任务和推进措施。区县和街道、乡镇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紧紧扭住解决“四风”问题不走神、不散光,在找准和解决突出问题上下功夫、见实效。村、居等基层党组织要突出服务群众这个着力点,在增强服务群众意识、提高服务群众能力上下功夫。运用组团式联系服务群众、城乡结对帮扶、党员责任区、党员责任岗等有效载体,把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做扎实,把党领导下的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实践好、发展好,在直接联系服务引导群众中受教育、转作风。“两新”组织要注重采取小型、业余、联合、灵活的方式开展活动,流动党员参加教育实践活动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党组织为辅。可采取送学上门等方式,组织离退休党员及年老体弱党员参加学习教育。
发挥行业系统指导作用。实行垂直管理或以行业为主管理的市级机关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系统的指导作用,加强督促检查,坚持上下联动,配合区县党委认真抓好下属部门、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共同推进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
七、加强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
市委常委和党员副市长各联系一个区县,作为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并重点在这个区县再联系一个街镇,示范带动全市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各区县党委常委和党员副区县长也要建立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指导推动本区县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
落实领导责任。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研究谋划和系统设计,加强领导和指导推动。各区县党委承担直接责任,在抓好本级班子教育实践活动的同时,抓好本地区教育实践活动。社区(街道)党工委、乡镇党委主要抓好班子自身的教育实践活动,负责组织村、居和“两新”组织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教育实践活动。各基层党组织要积极发挥作用,认真搞好本地区、本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教育实践活动紧紧抓在手上,发挥示范推动作用。特别要重视制定好活动方案,对需要着重解决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对可能发生的情况和问题,进行分析预判,提出有效的预防和解决对策。对在教育实践活动走过场的,要追究一把手的责任。要用好的作风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防止文山会海,力戒形式主义。
加强督促检查。市委派出9个督导组,对各区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督导。各区县督导组的选派,由区县自行确定。要选派政治强、原则性强、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督导组成员。督导组要紧紧依靠所督导地区、部门、单位的党委(党组),认真审阅活动实施方案、对照检查材料、整改方案等,全程参与专题民主生活会并进行点评,督促抓好每个环节各项工作落实。要沉下去面对面开展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有效传导压力。要督促开展“回头看”,要坚持标准、确保质量,防止降格以求。
抓好宣传引导。充分运用本市主流媒体、新兴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宣传中央和市委精神,宣传活动成效。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广泛宣传先进典型,及时曝光反面典型。把握好舆论引导的时机、力度和效果,更好发挥评论、言论的引导作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坚持统筹兼顾。把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与巩固扩大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结合起来,做到无缝对接、互相促进。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中央一系列重要会议和十届市委五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认真做好今年各项工作,确保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