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全面推行“四民工作法”发布时间:2013/11/4 8:50:00 文章浏览:3786次 文章来源:报刊网站
近年来,湖北武汉市认真总结基层党组织联系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宣传群众和致富群众工作的丰富实践和创新做法,在全市普遍推行以“民事民提、民事民议、民事民决、民事民评”为主要内容的“四民工作法”,使广大基层干部在群众工作中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坚持民事民提,深入倾听群众呼声。武汉市在市直机关广泛开展“三深入三服务”(深入农村、深入社区、深入企业,服务发展、服务党员、服务民生)活动,推动党员干部深入基层、兴办实事、服务群众。在街道全面建立“岗位在社区(村)、重在服务、责在连心”工作机制,规定街道干部每周到社区(村)服务不少于2天、每月不少于10天,帮助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在社区全面学习推广百步亭社区党建工作法,选优配强由楼栋党小组长、楼栋长以及卫生委员、治安委员、文体委员、物业房管员组成的社区“两长四员”队伍,定期走访慰问、包户帮扶困难群众,对重点对象“每天电话问候一次、每周上门走访一次”,与群众结对子、交朋友,说心事、解心结。该市筹集建设资金30多亿元,对全市所有社区(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进行改造升级;整合31家职能部门服务群众的资源,为居(村)民提供“四点半”学校、居家养老、“15分钟便民服务圈”等30余项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需求、完善服务设施、增强服务功能。
坚持民事民议,广泛集中群众智慧。该市社区(村)普遍建立了议事恳谈、多方听证等民主协商制度,在街道(乡镇)党组织的领导下,由社区(村)党组织邀请各方代表,采取民主协商、多方听证等方式,共同商议社区(村)建设的重大事项。同时,广泛征求群众和法律、社会管理、工程技术等专业人士的意见,确保实施方案科学、可行。如面对城市社区中普遍存在的宠物扰民、车辆占道、晨练噪音等棘手难题,江岸区百步亭社区召开居民恳谈会,组织各方代表充分沟通协商,同时邀请法律人士把关,相继出台了社区宠物、车辆管理等一系列自治公约,成功避免了居民矛盾激化,促进了邻里和谐。
坚持民事民决,充分体现群众意愿。该市进一步完善居(村)民大会(代表会议)制度,规定凡涉及群众利益的社区(村)重大事项,除开展“民事民议”外,还应提交居(村)民大会(代表会议)表决。表决通过后,形成正式决议、居民公约(村规民约),由全体居(村)民共同监督实施。2012年,武汉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社区惠民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市、区财政共列支近3亿元,每年为每个社区安排20万元惠民项目资金,用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惠民项目确定过程中,武昌区每个街道选择一个社区举办示范居民代表会议,群众通过“笑脸牌”、“哭脸牌”表达意愿,区委书记、区委常委现场参与对话和点评。据统计,去年以来,全市通过“四民工作法”共确定社区惠民项目1.6万个,使惠民项目真正落到了实处。
坚持民事民评,努力做到群众满意。为破解城市小区物业管理难题,该市大力推进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委会、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联动”服务机制,并充分运用“民事民评”的方法,加强对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和指导。社区党组织每季度组织党员和居民群众代表对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兑现承诺、履职尽责情况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作为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考核评价和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信用信息管理的重要依据。街道党工委会同民政、房屋主管部门,每年组织居民群众代表对社区“三方联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表彰的重要依据。同时,该市全面建立基层党组织书记“一诺双评三考”(书记履职承诺,上级党组织评、党员群众评,考实干、考实事、考实绩)制度,每年底或重大项目完成后,街道(乡镇)组织党员、居(村)民代表就“两委”班子工作、重大事项的执行进度、账目等情况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与社区(村)“两委”成员报酬奖励挂钩,并通过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等渠道公开。对评议中指出的问题或群众不满意的地方,由街道督办,社区(村)“两委”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