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重责任 双重管理 双重激励发布时间:2013/10/23 9:52:00 文章浏览:3862次 文章来源:报刊网站
近年来,辽宁省大连市深入推进“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结合社区建设和党员队伍实际,制定下发了《关于组织在职党员开展“进社区、亮身份,作表率、树形象”活动的实施意见》,通过建立“三项制度”,实行全程“双管”,有效推动了活动规范开展。
建立限时报到制度,明确“双向责任”。针对在职党员人数多、分布广、组织活动难的特点,兼顾社区党组织的承接能力,采取“两步走”,即机关事业单位领域的在职党员,以及国有集体企业、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领域的在职党员,分别于今年5月底和年底前分两批进入社区报到登记。同时,明确单位党组织和社区党组织的“双向责任”,保证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率。一是单位党组织负责“送到位”。要求单位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搞好在职党员思想发动,明确活动意义、任务和要求;组织在职党员持全市统一印制的《大连市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介绍信及回执》和由党员个人填写的《大连市在职党员联络卡》,在规定期限内到社区报到,报到回执交由单位党组织保存,把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率作为全市每年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考评内容。二是社区党组织负责“接进来”。首先,要求各区(市县)普遍建立“三级联络服务机构”,即街道建立在职党员联络中心,成立志愿服务总队,社区建立在职党员联络站,成立志愿服务分队,楼院(网格)建立在职党员联络点,成立志愿服务专业小队,具体承接在职党员进社区工作。其次,要求社区党组织围绕服务民生、提升文明、宣传政策法规、扶贫帮困等各类需求,为在职党员设置义务维修、医疗保健、法律援助、关爱老人、技能指导、科普宣传、文化传播、民事调解、治安巡逻、环境维护等服务岗位。三是做好“岗位衔接”,明确“双重责任”。在职党员进入社区后,在履行好岗位职责的同时,由街道、社区依托“一站式”服务大厅,设置统一的在职党员报到服务标识,指定专人做好报到接洽、信息反馈工作。针对党员职业特点和个人特长,以组织推荐与党员自愿相结合的方式,为其合理分类设岗,编入服务组织,使在职党员每人认领一个社区服务岗位、参加一支志愿服务队伍。
建立监督落实制度,加强“双重管理”。一是建立信息台账。依据《大连市在职党员联络卡》,由社区党组织建立在职党员职业特长、认领服务岗位、参加志愿组织以及社区建设需求信息台账,做到社区对在职党员知人数、知职业、知特长;在职党员对社区知社情、知民情、知需求,保证党员发挥作用有平台、有途径。二是注重发挥作用。积极引导在职党员承诺践诺创先争优,市委组织部带领全市在职党员作出了“牢记共产党员身份,自觉支持参加社区活动,争做文明和谐社区建设表率”的集体承诺,引导在职党员在八小时以外的社会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同时,组织在职党员积极参与社区活动,尽力而为做贡献,做到“适度”;充分考虑在职党员参加活动的可能性,合理安排社区活动的时间,做到“适时”;结合在职党员的职业特点、兴趣特长和社区建设需要,有针对性地安排活动,做到“适宜”。三是加强实时沟通。依托在职党员联络站,社区党组织与单位党组织定期沟通联系,实时反馈在职党员的有关情况。单位党组织则指定专人负责在职党员进社区工作,一方面指导在职党员自觉参加社区组织的活动,定期座谈交流参加社区活动的感受和体会。另一方面,主动听取社区党组织对在职党员表现的意见建议,并以抽查形式,跟踪指导在职党员发挥作用。
建立优先表彰制度,实行“双重激励”。为引导在职党员“工作在单位、活动在社区、奉献双岗位”,按照“社区欢迎、党员愿意、群众满意”的目标要求,建立健全在职党员进社区的激励机制。一是加强舆论引导。二是及时反馈信息。对参加社区活动表现突出的在职党员,由社区党组织通过书面“表扬信”、电话联系等形式,向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进行及时反馈。三是优先表彰奖励。要求在职党员晋级晋职、评先树优时,单位党组织要充分参考社区党组织对在职党员的评价意见。明确提出全市“一先两优”表彰时,各地区各单位向市委推荐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要同时提交社区党组织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