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人保局:摆正仲裁天平,他们做得更多发布时间:2013/8/22 8:38:00 文章浏览:4129次 文章来源:区人保局
松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于2009年8月成立,至今已4个年头。4年来,平均年龄30岁的仲裁员和书记员们兢兢业业,任劳任怨,通力协作,营造了良好的工作学习氛围,共同为松江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奉献着青春。
仲裁院的党员同志们更是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维护着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了摆正仲裁的天平,他们在案件审理背后付出了更多的辛劳和努力。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
“感谢仲裁院党员同志公正公平地处理案件,依法调解,帮助我讨回公道,维护了一名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2013年5月16日,外来务工人员贾某手捧锦旗激动地对其案件承办人员仲裁院的党员程芳丽、陈一听表达深深的谢意。
故事回到2013年4月17日,仲裁员程芳丽和书记员陈一听与往常一样于开庭前十分钟到庭,进行开庭前的准备工作。今天开庭审理的案件比较特殊,是因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而引发的恢复劳动关系的劳动争议案件。在经过事实调查后,仲裁员了解到用人单位以贾某在上班期间和另外一名员工打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而实际情况是因另一名员工抢夺贾某负责的衣料,导致双方倒地,贾某手指骨折。事后用人单位对另一名员工并未作出处理,而将贾某开除。贾某多次找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派出所、社保部门及调解机构等部门协调处理此事,但均未起到应有效果。贾某因几个月未上班,手指骨折无钱治疗,致使骨折在仲裁时尚未痊愈。直接裁决可能会使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且贾某的合法权益并不能达到最大限度的维护,如何实现“双赢”,使责任感极强的程芳丽和陈一听陷入深深的沉思中。
程芳丽决定以“背对背”的调解方法对双方当事人分别释明法律规定、讲清仲裁风险,但调解并没有达到理想效果,用人单位态度还是比较强硬,但许诺回去后会与领导进一步协商。
庭后,为了最大限度地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仲裁结果不仅公平公正,更人性更温暖,两位办案人员多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进行沟通,希望用人单位能调解处理并合理支付贾某相关费用。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用人单位终被办案人员的敬业精神所感动,表示愿意与申请人调解,同意支付贾某一笔费用。双方在仲裁员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使得此案圆满结束,不仅化解了劳资矛盾,而且更好的维护了贾某的合法权益。
启动绿色通道,保证程序完整
6月4日,仲裁院启动“绿色审理通道”,仲裁员沈燕和书记员周振宇等一行人亲自前往上海市女子监狱,开展了一次特殊的庭审活动。
2012年1月,仲裁院受理的一起劳动争议案件,由于申请人当庭提供的一份重要证据为英文件,需经专业机构翻译后质证,因此仲裁员依法中止了该案审理。但之后由于申请人被判入狱,同时又未能委托他人代理,该案一直悬而未决。
身为党员和该案仲裁员的沈燕始终将此案放在心上,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以及依法履行仲裁程序,她依据规定的程序向仲裁院提请启动“绿色审理通道”。经批准后,沈燕及时安排时间,和同事们组成一支小分队前往监狱完成质证程序。最后,经过审理,这起持续了一年半的劳动争议案件终于画上了句号。
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论案件审理过程中会遇到怎样的困难,仲裁院的同志们都会知难而上,逐一攻破。这不仅符合仲裁院“服务高效、阳光仲裁”的服务品牌,也是作为中国党员应该具备的品质。他们都为身为仲裁院的一份子而骄傲自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