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濉溪县严把“入口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发布时间:2013/6/19 10:13:00 文章浏览:3844次 文章来源:报刊网站
近年来,安徽濉溪县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通过深入考察、准确鉴别、警示提醒等多项措施,严把领导干部“入口关”,有效防止了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现象,保证了选人用人的准确性和民主性。
筑牢“防火墙”,深入考察干部。一是完善考察方法。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实地走访、调查了解等方法,对拟提拔对象进行多层次、立体式考察,确保考真考实。二是突出考察重点。坚持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把干部的德摆在首位,采用反向测评方式,把“道德品质差、工作作风不实、组织纪律观念差、有拉票行为”等项目列为民主测评的重要内容,并将测评结果作为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三是扩大考察范围。出台《濉溪县科级领导班子成员考核工作暂行办法》,把考察范围从干部的工作圈向生活圈、社交圈延伸,从“八小时”内向“八小时”外延伸,从单位向社区、家庭延伸,全面掌握其真实情况。
织好“过滤网”,准确识别干部。一是积极征求意见。对拟提拔任职或转任重要岗位的干部,在提交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前,以书面形式向县纪委征求意见,征询其是否违反党纪党规。二是规范任前公示。在干部任命前,把拟提拔干部的基本信息,在规定范围内通过报纸、电视、电子政务网、濉溪先锋网、公示公告等多种渠道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2012年以来,109名拟任对象全部进行了公示。三是受理群众举报。在公示期间,通过电话、信访、网络、手机短信等“四位一体”举报平台,听取意见建议,受理群众举报。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派专人进行详细查核,对经查问题属实的,取消其任用资格。2012年以来,共受理干部任前公示举报件5件,提交调查报告5份,暂缓使用1人。
打好“预防针”,警示提醒干部。一是实行任前谈话。全面实行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由党政主要领导、组织部长对拟任对象进行个别谈话,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增强他们的勤政廉政意识。二是明确责任追究。实行《濉溪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暂行办法》,坚持“谁推荐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对不按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造成用人失察失误的,追究推荐或考察者等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三是抓好警示教育。及时转发中央及省、市委关于选人用人典型案件的通报,组织收看有关干部选任、换届选举等警示片,对领导干部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告诫,防微杜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