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干部选拔既要“严于律己”又要“严以待人”发布时间:2013/5/24 10:39:00 文章浏览:4229次 文章来源:admin
干部选拔年轻化,储备青年干部,是中央对选拔优秀青年人才的一条总体要求。但是加快优秀年轻干部提拔的步子不能迈太大,更不能借“破格”之名弄虚作假。湖南湘潭27岁副县长近期被罢免,给年轻干部选拔又敲响了警钟。组织部门作为党管干部的重要职能部门,在年轻干部的选拔问题上一定不能马虎,既要做到“严于律己”,又要做到“严以待人”。
严于律己就是自身作风要过硬。“管干部的干部”担负着为党选拔优秀人才的重任,关系到干部队伍建设的成效。所以,讲政治、讲大局、讲原则、讲正气必不可少,绝不能因为某青年是“官二代”“富二代”而大开方便之门、暗箱操作,更不可假借“破格”提拔之名,而行“出格”提拔之实。要顶的住压力,在关键时刻、大是大非面前坚定信念不动摇,勇于、敢于抵制不正之风,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严以待人就是对选拔对象要坚持标准。青年干部的选拔有清晰具体的标准与程序,操作时一定要严格遵守执行,在选拔过程中做到有规可依、有规必依,绝不“降格”以求。特别是对有能力、有素质的年轻干部,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的要求,虽可“破格”,但也应有“破格”的界定标准。在需充分考察其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全面了解平时表现的基础上,审议其资格是否符合“特别优秀”的标准,不达标准绝不“破格”,以确保“破格”提拔的年轻干部经的起质疑,晒的出成绩。
干部队伍年轻化不是“低龄化”,不能为了年轻而年轻,为了提拔而提拔。实际操作中我们组织部门要一定要从自身抓起,严格自律,从严选拔,将合理可信、公平公正选拔过程告之于众,用严格规范的办法,保证优秀年轻干部成长成才。
(作者:永丰街道 陈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