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调研评价“两代表一委员”履职情况 发布时间:2013/4/1 8:50:00 文章浏览:3456次 文章来源:报刊网站
在“两代表一委员”中,企业界经营管理者由于身份的特殊性、敏感性,在参政议政、遵纪守法和社会形象等方面关注度高、导向性强。为了增强他们的身份意识、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近年来,郑州建立了企业界经营管理层“两代表一委员”履职情况调研评价机制。此举不但促进他们更好地发挥作用,也让他们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更好地担当社会责任、塑造公益形象,实现了政治效益、社会效益双赢。
市委组织部、市人大、市政协分别建立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履职档案,对日常履职信息和调研评价结果进行登记。
调研评价每年组织一次。调研评价内容除了传统的履行职责、参政议政等情况外,还注重考察企业负责人担当社会责任情况。分13个类别56个项目设置了依法纳税、维护职工权益(签订劳动合同、“五险”缴纳、劳资关系、工会组织等)、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慈善事业、光彩事业、捐资助学、赈灾扶贫等),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企业诚信等方面的调研内容。
市直机关27个相关部门作为调研评价主体,根据评价项目内容,结合业务特点,设定量化分值,按照“好、中、差”三个等级作出相应评价,并向市委组织部提交分析报告。市委组织部根据各部门评价等次,按一定分值比例对各类评价项目进行加权计分。对综合评价得分在85分以下的,在依法纳税、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涉法涉诉等方面存在差评的,三个部门以上同时评价为差等三种情况,确定总评为“差”。
调研评价机制也注重结果的运用。对积极履职、敢于担当、社会形象良好的企业负责人,郑州在评选表彰和换届选举时优先考虑;对各类问题突出、企业(个人)形象不佳、总评为“差”的企业负责人,不得进行再次推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