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激发党员主体意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发布时间:2013/2/19 9:02:00 文章浏览:6805次 文章来源:上海基层党建网
实现十八大和市十次党代会确定的奋斗目标和各项任务,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是关键。要围绕党员起作用这个关键点,切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
要严格管理、有效管理。落实党员以工作单位和居住地管理为主,加强和创新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把工作岗位和居住地作为党员发挥作用的主阵地,搭建岗位承诺示范、党员责任区、党员志愿行动家园行动等载体平台,同时鼓励党员在社会组织、网络阵地等其他领域发挥重要作用。建立健全党员能进能出的机制。提高党员发展质量,加大在青年工人、农民中发展的力度,做好劳务派遣工培养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高知识群体、大学生等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积极做好两新组织中的发展工作。
要提高组织生活质量。组织生活要体现共产党人精神追求之魂,切实落实“有主题、有讨论、有共识”的要求,继续总结推广“规定动作+自选动作”,坚持分类指导,发挥党员主体性,增强党内生活的活力和凝聚力。
要健全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党组织要履行服务党员职责,关心党员的发展成才、实际困难和精神需求,积极开展党内互助。要弘扬先进,激发党员的荣誉感、归属感和自我净化、自我提高的内在动力。
要推进群众评议。增强基层党建工作的开放性、透明度,坚持党员作用发挥如何让群众来评价,做实“三测评”、健全基层评议机关、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等制度,提高党员队伍先进性、纯洁性建设成效。
基层党建工作关键在于落实。要把各项工作要求与本地区、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紧密结合起来,与党员群众的思想实际紧密结合起来,与支部的实际情况紧密结合起来,使基层党建有效性做实在一线、体现到党员,服务于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