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转军人党员组织关系由区委组织部委托区民政局安置科统一结转。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未建党组织的,应将其组织关系转入单位所在地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父母、配偶居住地的街道、镇(园区)党组织。复转军人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前,必须对党员的组织档案进行严格审查,发现问题一律转换转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