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法律援助中心:便民服务树品牌,创先争优促发展发布时间:2012/8/23 10:08:00 文章浏览:4200次 文章来源:admin
松江区法律援助中心党支部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围绕“法律援助,服务为民”的主题,加强队伍建设、规范执法流程、创新工作方法、完善便民措施,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以创先争优的实效推动了区法律援助工作上新台阶。
抓队伍,建规范,夯实创先争优活动基础
抓业务培训,提升队伍素质。组织开展业务培训,针对咨询接待、申请受理等业务办理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探讨,确保正确理解方针政策、准确提供法律援助。组织开展法律援助青年骨干律师志愿团、窗口值班律师和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点工作人员培训,重点讲解法律援助受理范围调整前后的变化和在宣传、受理法律援助时应该注意的问题,强化接待律师和基层工作人员的法律援助受理意识和能力。今年上半年,受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473起,同比增长117.97%,实现零投诉。
抓规范执法,提高服务水平。结合基层组织建设年分类定级情况,认真做好整改提高工作,对照《上海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行政审批工作流程》和《市法律援助中心关于规范法律援助行政审批工作流程的实施办法》,查找不足,优化流程,完善落实受理时限、申请材料收件回执、风险告知等制度,切实做到依规管理、依法援助。截至今年7月,区中心和各基层窗口共接待来访咨询3410人次,“12348”法律咨询专线接答来电咨询3219人次。
强宣传、树品牌,明确创先争优活动载体
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市民知晓率。通过及时更新公示信息,将新的经济困难标准和调整后援助事项范围制成展板上墙公示,并制作了新的宣传折页2万份,通过法律援助三级工作网络向市民免费发放,让市民在家门口就能迅速了解到新的法律援助信息。
深化便民服务措施,树立优质服务品牌。结合市民服务中心窗口考核工作,开展“便民服务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在上门受理服务的基础上,推出预约受理服务,承诺365天、每天24小时接受市民预约,并为有需要的受援人提供延时、错时受理服务,不断扩大松江区法律援助“零距离服务直通车”的品牌影响力。今年以来,中心工作人员先后为11位年迈的老人、住院病人和行动不便的残疾人提供了上门受理服务,并接受了2名受援人的预约,分别在早晨7时和周末为他们办理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
创新法律援助渠道,拓展法律援助覆盖面。加大特殊服务对象法律援助工作力度,联合区残联签约启动松江区残疾人普法维权项目。根据项目约定,中心聘请了三名业务能力强、政治素养高的律师,结合残疾人的实际需求,在全区开展法制宣传讲座,满足残疾人法律知识学习的需求;同时为残疾人提供现场和电话热线法律咨询,引导残疾人依法、有序表达在生活、工作等领域的利益诉求,并为有需要的残疾人提供法律维权服务。上半年,中心针对残疾人维权印制宣传折页1.8万份、制作宣传品2500份,开展大型宣传1次,组织基层法制讲座2场,当场受理残疾人法律援助申请1人。
重监督、促反馈,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出实效
区法律援助中心党支部定期开展自查工作,督促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法律援助受理、审查和指派环节的行为规范,并接受区司法局的行政执法检查,提高办案质量。按照“案前告知、案中指导、案后监督”的原则,对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过程实行全方位的动态管理,督促承办律师认真履行辩护和代理职责,杜绝收受受援人财物等违规现象。中心党支部建立了受援人回访制度,推行“结案即访”案件质量反馈制度,通过电话、短信、邮件、上门等形式,对办结的案件进行即时回访。今年上半年办结案件受援人满意率达96.1%,各个环节无投诉,并收到锦旗2面,表扬信1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