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保局在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中保民生、促和谐发布时间:2011/12/20 7:54:00 文章浏览:3517次 文章来源:admin
区人保局党委围绕“服务人才谋发展,保障民生促和谐”的主题,把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作为全局上下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业务水平的重要抓手,以群众需求为引导,推行“人性化”标准服务,努力把对外服务窗口做成群众满意窗口。
一、积极行动,营造为民服务良好氛围
各单位以“三亮三比三评”为活动载体,结合工作职能,纷纷采取工作举措,在营造为民服务良好氛围上下功夫。机关党支部组织各科室继续开展创先争优公开承诺,并将承诺内容张贴于党务公开栏及服务大厅,向群众公布,在接受群众监督的同时,由支部监督员对公开承诺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承诺兑现。监察大队制定了行政执法公开承诺书和党员个人公开承诺书。仲裁院、外管中心分别在窗口设立了“党员示范岗”,通过开展亮牌示范活动,强化党员的服务意识,引导广大党员改进思想和工作作风,争当爱岗敬业的表率、文明服务的先锋。同时,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规范窗口服务行为,提高窗口接待水平,优化服务窗口环境,推行文明用语,杜绝服务忌语,落实首问责任制度,做到耐心接待,热情服务。就业促进中心积极开展“四比四看”活动,组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轮流到综合受理大厅担任咨询引导员,针对不同群众的办事要求,提供引导和业务咨询。
二、学以致用,着力提高为民服务本领
政策在变,工作方式在变,但服务人民的心不变。为了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局党委积极组织思想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增强窗口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提升工作技能,保证来办事人员享受专业、快捷、亲切的服务。一是深化思想教育。认真开展集中学习、参观学习、讨论交流等活动,组织学习杨善洲、李林森同志先进事迹,把对先进的学习自觉转化为创先争优的动力,为促进中心工作添活力。二是强化政策培训。《社会保险法》颁布实施后,外管中心、医保中心、仲裁院、劳动监察大队等部门及时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培训,领会精神实质和操作办法,使工作人员能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政策分析和答疑解惑,保证相关工作得以顺利开展。三是开展学习交流。组织局内各单位进行相互参观学习,取长补短。同时,加强与其它区县相同职能部门的学习交流,借鉴工作方法,查找自身不足,提升能力水平。
三、想民所想,不断完善为民服务举措
局党委根据办事人员实际需求,采取调整工作时间、改变服务方式等工作举措,使窗口服务工作更加人性化。7月1日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变更新政策实施后,为保证前来办事的大量服务对象能够顺利办理相关保险事宜,外管中心增加了服务窗口和服务人员,通过设置总服务台、增设咨询服务电话、实行中午值班和周六值班制、开辟自助上网转储区等措施,积极为《社会保险法》顺利实施创造有利条件,切实履行好责任部门的职责。针对原来信息采集、用工备案和保险缴纳需要服务对象分别去多个部门办事的不便实际,对网络系统进行了改造,使多个系统相互兼容,方便群众一次能办完所有手续。同时,开设绿色通道,增开劳动能力鉴定会,对伤势严重,行动不便的被鉴定人采取上门医检和面检,对死亡及影响较大的工伤认定申请快办快结。通过及时增设窗口、完善服务内容,及时满足服务对象的需要,不仅提高了服务窗口的办事效率,也得到了服务对象的肯定和认可。
四、丰富载体,确保为民服务取得实效
针对局职能部门多,且各职能部门都承担着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职责的特点,各个部门按照各自的工作范围,紧紧抓住“为民服务”主题,多管齐下,有的放矢地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确保取得实效。机关党支部利用松江报、局网站、公益性招聘会、“爱心周末”志愿者活动等载体,大力宣传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法律法规,及时做好民生新政的解释宣传工作,不断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监察大队确立了“四声、四心、四个一样”的服务理念,“四声”即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案有复声;“四心”即热心接待、耐心听取、诚心相待、细心处理;“四个一样”即干部群众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对待、来信来访一样负责、本地外地一样处理,并要求每一位党员落实到具体行动中。仲裁院组织专人通过定期开展劳动法制讲座进街镇、园区活动,主动走访争议多发、高发的企业和行业,以案说法,以通俗易懂的实际案例向企业宣传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用人单位的管理行为,预防争议的发生。就业促进中心以纪念建党90周年为契机,组织开展 “讲奉献、树形象、促服务”、“践承诺、优服务、促提升”等专题咨询活动,深受市民好评。外管中心为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特开展 “委屈奖”和“服务明星”评选活动,宣传和表扬爱岗敬业、“委屈我自己、理解在心中”的优秀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