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党章修订看“创先争优”意义深远发布时间:2013/1/7 8:32:00 文章浏览:4041次 文章来源:admin
11月1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本次对党章的修改是我党诞生以来第16次,修改内容紧跟形势发展所需,也围绕着党在新时期的建设任务展开,其中增写“积极创先争优”一句,对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提出了明确要求,意义深远。
创先争优活动自2010年在全国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中开展以来,取得成效显著。党组织在创先争优中进一步规范了制度,逐步构建出适应本单位的党建工作模式,形成了一定的长效创新机制。党员们立足自身岗位,通过立功竞赛等活动方式争优秀、创先进,进一步树立了良好的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可以说,在党章中增写“积极创先争优”一句,其意义至少有以下三方面:
一是创新基层党建工作、组织引领的需要。基层党组织开展好创先争优活动,有利于夯实党组织执政基础。“积极创先争优”,在号召广大党员的同时,也对基层党建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基层组织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逐步形成品牌特色,才能开辟出党建工作的新天地,方能创先争优。
二是指导党员赶超争优、模范带头的需要。党章是广大共产党员用来对照衡量约束自我的理论依据。将“创先争优”列入党章,即是对党员提出了明确要求,广大党员务必深刻领会创先争优的活动内涵,对照活动精神,从自身出发,或在本职工作中创佳绩,或在社区事务中争先进。
三是推进创先争优常态化、长效化的保证。根据党章内容将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的特点,创先争优将是长时期的一项党内主张和思路,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遵照推进,为创先争优实现常态化、长效化的目标提供了有力保障。
(新浜镇党群办 李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