泖港镇党委:四个平台促党代表履职尽责发布时间:2012/10/8 13:50:00 文章浏览:4711次 文章来源:admin
泖港镇党委2003年7月被确定为松江区镇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单位。九年来,镇党委坚持以“以人为本、党建为基、制度为先、稳步推进”的原则,强化思想、组织、机制、人员、经费等方面的工作保障,有序推进镇党代会常任制工作。通过为党代表搭建“四个平台”,使党代表的主体作用得到了较好的发挥,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得到了切实的保障,党内的民主和谐有效带动了全镇社会的民主和谐。
一是搭建党代表联系平台。构建了“三级联系”工作网络:镇党委班子成员每人联系2 个党员代表,每位党代表联系3-5名普通党员,每位党员联系5-10名群众。镇党委班子成员联系党代表,通过组织代表专题调研、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要求,畅通了“上情下达”渠道;党代表联系党员、党员联系群众,通过走访联系,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委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畅通了“下情上达”渠道。
二是搭建党代表议事平台。在不断完善党员代表议事制度的基础上,重点在全镇基层党组织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逐步完善基层党组织的决策内容、决策程序、群众参与等配套制度,把“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作为增强村级党组织凝聚力的重要举措,作为调动广大党员群众参与新农村建设积极性的重要方法。通过推行这一工作法,进一步拓宽了党员群众参与村镇事务的渠道,提升了农村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自治的水平。
三是搭建党代表决策平台。为充分发挥党代表作用,使代表有针对性地开展活动,设置了七个代表专题工作小组,具体分为:党的建设、精神文明、社会稳定、工业经济、“三农发展”、村镇建设、社会事业等专题工作小组。按照工作专题要求,明确专题工作小组职责,分别就专题领域的热点、重点和难点问题开展调研活动,为镇党委工作提供科学、合理、有效的决策参考。
四是搭建党代表监督平台。为进一步保障党代表的监督权,明确了党代表履职的八项权利,使党代表有身份、有权利、敢监督,八项权利为:在镇党代会召开期间,有听取和审查镇党委、纪委工作报告,参与讨论和决定镇党委职权范围内的重大问题,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听取和审查党费收取、管理和使用情况报告,对镇党委工作提出意见、建议、质询、监督等权利;在闭会期间,根据需要有权列席镇党委(扩大)会,参加有关部门召开的会议和举办的学习培训活动等。同时,在党代表中组建了党风廉政监督员、市容环境综合管理监督员等队伍,为党代表发挥监督职能构建了更多平台。
实行党代会常任制以来,镇党委重大决策前广泛征求党代表意见,党代表在履职中广泛地收集基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建议,积极建言献策,使镇党委的决策和工作更贴近民意、反映民情,在民主决策中发挥了党代表的建言献策作用;通过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党代表履职实现常态化,党代表与党员、群众挂钩联系,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及时将党的方针政策传递到群众中,将群众的困难诉求反映给镇党委政府,有效促进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的解决,在联系群众中发挥了党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党代表作为广大党员推选出来的代表,通过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党代表在推动科学发展、服务群众、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党员群众做好表率,在服务科学发展中发挥了党代表的先锋模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