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站点分类定级工作的通知发布时间:2012/6/13 13:42:00 文章浏览:8759次 文章来源:admin
各有关党委、党工委组织部门:
为贯彻落实李源潮同志关于“在基层组织建设年中加强远程教育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根据中组部《关于开展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站点分类定级工作的通知》(组厅字[2012]20号)文件精神和市委组织部有关工作要求,现结合松江实际,就开展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站点分类定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落实“以用为本、以通为先”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终端站点管理使用,升级完善功能,抓好学用转化,确保终端站点作用有效发挥。坚持实事求是、客观评价,找准问题、分类排队,规范易行、操作简便,有序推进、注重实效的原则,参照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的做法,结合正在开展的远程教育“双创双争”活动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验收工作一并进行。
二、分类定级标准
去年,中组部提出了关于示范终端站点建设的基本标准:一是设施设备完善。终端站点设施配套,具备组织集中学习和开展个性化学习条件;能够接收、播放、回放全国频道、上海频道和全国资源库、上海资源库、区县大口库播出的远程教育节目,至少有一台电脑能够接通互联网。二是站点管理规范。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管理办法和工作制度健全,运行维护良好,保障经费落实。三是学用组织有力。坚持定期组织开展集中学习,同时及时提供个性化服务,学用效果显著。四是站点使用率高。坚持站点经常开放,选播节目针对性强,预告及时,党员干部和群众能够随时学习和使用。
根据上述标准,确定终端站点分类定级主要指标为“先进”、“一般”、“后进”三个等级。分类定级按百分制评分方式进行,分别赋予主要指标分值,评定80分以上的为“先进”,60-79分的为“一般”,60分以下的为“后进”。(具体标准见附件1)
三、组织实施
1、加强领导。各有关党委、党工委组织部门要把开展远程教育终端站点分类定级工作,作为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深化拓展远程教育“双创双争”活动的重要措施,进行专门安排,认真组织实施。
2、按实定级。在全面了解终端站点设施设备、站点管理、学用组织和站点使用率等情况的基础上,由组织部门按照规定标准,对终端站点逐一进行定级。各站点定级情况要在本站点进行公示,有条件的要在本单位或上一级党委网站进行公示。各有关党委、党工委应将所属村、居民区及机关事业、国有企业、“两新”党组织的终端站点定级情况在上海基层党建网党建论坛“党员远教大家谈”上进行公示。定级工作应在6月27日前完成,6月28日前将《远程教育终端站点分类定级情况统计表》(附件2)和《远程教育终端站点分类定级情况汇总表》(附件3)报送至区党员电化教育中心。
3、改进提高。各站点要结合本站点分类定级情况,于7月底前制定改进提高的目标和措施。各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总结经验做法,研究解决问题,着力提升先进站点、推动一般站点、整顿后进站点,将各站点的改进提高情况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考核范围。
有关情况和信息请及时报送,区党员电化教育中心将在7月上旬对终端站点分类定级工作进行抽查验收。
附件: 1、远程教育终端站点分类定级评分标准
2、远程教育终端站点分类定级情况统计表
3、远程教育终端站点分类定级情况汇总表
中共上海市松江区委组织部
2012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