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选人用人权在阳光下运行发布时间:2012/5/23 10:42:00 文章浏览:6870次 文章来源:admin
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满意度,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我区近年来在干部选拔方式上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推出了全程差额选拔干部制度,让选人用人权在阳光下运行。要真正把优秀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固然要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公平公正,但最根本的还是要有好的制度和机制作保证。
全程差额选拔干部制度,突破了选人用人视野上的局限性。从初始提名、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干部专题会议酝酿到最后区委常委会票决,全程五个环节都实行差额,这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不断改革创新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的一次积极实践,是积极探索党管干部的有效方法与途径。
差额提名人选产生过程中,突破了单纯的由组织部门提名和领导点名的方式,将初始提名范围扩大至全区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区委委员、各处级单位和部门以及广大干部群众,变“小范围”酝酿为“大范围”推荐提名,使更多的优秀人才有机会进入组织的视野。
全程差额选拔干部制度,是提升干部选任工作的公信度和满意度的积极探索,是树立良好的用人导向的积极实践。差额选拔干部从职位公布一开始就让广大干部群众知情参与,特别是确保群众意愿得到充分反映,同时将同一职位的差额拟任人选放在一起进行分析研判、综合比较,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变内部运作为公开操作,变“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为“多数人在多数人中选人”,扩大了干部群众的知情权、选择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实现了选任方式由封闭向开放转变,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真正在阳光下运行,提高了知人识人的准确性。
全程差额选拔干部制度,是我区探索干部科学选拔方式的一次具体实践,也是深化干部培养选拔制度改革的一个生动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