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区举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报告会发布时间:2010/10/8 16:15:00 文章浏览:11000次 文章来源:admin
9月26日下午,松江区举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报告会,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副主任、举报受理中心主任杨建国应邀作专题辅导。全区各党委(党组)分管领导、组织人事干部、年内新提任处级领导干部、区第十期中青班全体学员以及区委组织部全体成员参加了学习。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刘健主持报告会。
杨建国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以来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入手,指出四项监督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健全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的重大部署。四项监督制度的出台,标志着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建设取得了新的进展,为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供了有力武器,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提供了重要保障。
杨建国结合大量生动鲜活的事例,详细讲解了四项监督制度的特点和重点。他说,《责任追究办法》涵盖了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具有一定职责权限,能够对任用结果产生影响的各类主体,强化了强化了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特别是“两个一把手”的责任,体现了从严与理性的有机统一。选拔任用工作事前报告制度,是加强事前监督和上级监督,严把选人用人关口的一个重要措施。“一报告两评议”制度有利于强化党委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在选人用人上的自我约束,保证选人用人质量,是了解领导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评价的重要形式。离任检查制度的核心就是把市县党委书记履行选人用人职责情况与自身的进退流转挂起钩来,形成倒逼机制,促使他们慎始慎终,正确行使用人权。实行离任检查,既检查离任者,又制约在任者,还提醒教育继任者,防患于未然。
杨建国强调,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关键是要认真抓落实,要在扩大制度的知晓率上下功夫,要在提高制度的执行力上下功夫,要在加强监督上下功夫。
刘健在总结讲话中指出,四项监督制度,是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实践总结,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创新成果,是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有力武器。刘健强调,选拔任用干部将越来越规范,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是大趋势,选好、选准干部人人有责。年轻干部要珍惜现在岗位,立足本职做好工作,等待组织的培养、使用,有机会施展才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