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先争优不是“评先推优”发布时间:2010/7/15 10:49:00 文章浏览:6455次 文章来源:admin
臧 波
当前,创先争优活动正在各地全面展开。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一批“群众信赖、党员信服、组织认可”的先进典型和“干得实、叫得响、推得开”的基层党建创新成果脱颖而出。但不容忽视的是,在个别地方,由于部分党员干部没有把握好活动的精神实质,简单地认为只要评出几个先进、推出几个典型,创先争优活动就达到目的了,于是把工作精力和重心放在“塑造”先进、“打造”典型上来,用“评先”代替“创先”,用“推优”代替“争优”,这无疑偏离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根本目标和方向,甚至在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中产生负面影向。
如何立足实际,准确把握好中央的精神,像李源潮同志所强调的那样,“把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劲头聚焦在‘干’字上,把功夫下在行动上”,是开展好创先争优活动的首要问题。就活动的基本要求而言,“创先”与“评先”、“争优”与“推优”有着本质的区别。创先争优活动不仅在于结果的“先”和“优”,更重在过程中的“争”和“创”。“争”和“创”是贯穿创先争优活动的主线。“创先”与“争优”是“评先”和“推优”的基础,没有“创争”而“评推”出“先”和“优”,活动本身就失去了意义。创先争优的价值不仅仅体现在创“先进”、争“优秀”的结果上,关键在于创争的过程和实践成果。在这个过程中,对于已经获得荣誉称号的党组织和党员来说,“创”和“争”意味着鞭策,意味着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对于大多数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来说,“创”和“争”则意味着要拿出具体可行的创争措施,比学赶超,积极创建先进、争当优秀。
创先争优活动不仅在于“选优”,更重在优中“争优”。就活动本身而言,创先争优要求每个基层党组织创先进、每名党员争优秀,以促进团体和个人层次的整体提升,优中胜优。先进不先进,优秀不优秀,靠的是个体主观能动性在创争工作中的充分发挥。重要的是在创争的过程中,发挥各自的潜能,认认真真想问题,踏踏实实干事情,迎难而上、干事创业,由此脱颖而出,赢得组织信任、群众公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