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发布时间:2010/1/4 8:51:00 文章浏览:5558次 文章来源:admin
转自《党建》
领导干部树立和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必须解决好“为谁创政绩”的问题。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创造政绩是为了造福人民。但也有少数领导干部认为政绩是个人的事情,工作是做给上级看的。他们追求政绩的目的不是为了造福于民,而是为了给自己扬名,为自己升官,这从根本上背离了党的宗旨。因此,各级领导干部要落实体现科学发展观的政绩观,就必须把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而奋斗作为人生的最高目标,把为人民服务作为人生的最大追求,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最高目的,充分尊重人的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利益,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领导干部树立和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必须解决好“创什么样政绩”的问题。对于领导干部来讲,追求政绩本身是没有错的,关键得看追求的是什么样的政绩。科学发展观强调全面发展,这就决定了创政绩既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经济,又要坚持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努力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既看经济指标,又看社会指标、人文指标和环境指标;既看经济发展,又看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既看城市发展,又看农村发展;既看经济增长情况,又看人民群众得到的实惠;既看“显绩”,又看“潜绩”;既看主观努力,又看客观条件。科学发展观强调协调发展,这就决定了创政绩必须坚持统筹兼顾,避免顾此失彼。科学发展观强调可持续发展,这就决定了在创政绩的过程中,必须正确处理速度与效益、效率与公平、局部与全局以及人与自然、发展与环境之间的关系,保证发展的连续性、长远性和稳定性。
领导干部树立和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必须解决好“靠什么创政绩”的问题。首先要有求真务实的作风。要坚决反对说得多干得少、说得好干得差的工作作风,以扎扎实实的工作态度落实好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要有勤政为民的作风。要多深入基层,多深入群众,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要带着感情下去,带着思考下去,带着问题下去,问计于群众,求教于实践,努力使下基层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要有廉洁自律的作风。要坚持廉洁从政,牢固树立“权力就是责任”的意识,为民掌好权、用好权,决不能使权力“私有化”、“市场化”、“商品化”。不断增强党性观念,提高道德修养,不断增强法律观念,提高依法从政水平,努力以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取得群众的信任。
领导干部树立和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必须解决好“怎样考核政绩”的问题。在很长一段时期,各地都把GDP增长速度变成衡量当地在任领导干部政绩的唯一标准,这是非常片面的。为此,我们应当制定科学的考核体系,全面客观衡量领导干部的政绩。一方面,要制定科学的政绩考核体系,将关注民生、关注经济增长与社会稳定、文明、进步、和谐以及环境保护,作为衡量领导干部政绩的主要指标,防止各级领导干部重经济指标轻社会发展,片面追求GDP等倾向;另一方面,要建立正确的政绩评价机制,实现干部政绩考核方式向“民评官”转变,把评估政府的权利还给民众,让社会公众来评估领导干部的政绩,将他们的“进退留转”交由当地群众决定。由公共服务对象来评价各级领导干部的好处就在于能促使领导干部在工作中更多地考虑追求惠及当地民生和社会进步的政绩,这样必然有利于各级领导干部形成正确的政绩导向。
总之,正确的政绩观体现在创造政绩的内容上,应该是实实在在、有利于国家的建设和发展;在创造政绩的目的上,应该是为了党和人民的利益而不是为了谋取个人私利;在创造政绩的途径上,是脚踏实地、埋头苦干而不是投机取巧、竭泽而渔。各级领导干部只有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意识,始终坚持科学发展的理念,才能创造出经得起实践、群众和历史检验的政绩,真正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认可和赞誉。
(作者单位:山东省枣庄市委讲师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