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完成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发布时间:2019/3/29 13:39:00 文章浏览:2047次 文章来源:司法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司法局党委于2月14日起,启动基层党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制作方案,准确把握基本要求。局党委制定《松江区司法局党委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方案》,2月26日,局党委召集28个基层党支部,部署召开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事宜,并对《方案》进行解读和辅导,周密安排,切实落实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程序、要求,保证效果。
加强督导,从严从实做好各环节工作。确立6个重点环节:一是组织集中学习,打牢思想基础。二是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三是对照思想工作实际,查找突出问题,支部班子查找基层党组织设置不规范、党员发展把关不严格、党员管理不到位、党费收缴和工作台账不规范等突出短板问题,进行重点查摆,并列出问题清单。四是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五是召开党员大会,民主评议党员。六是作出组织评定,抓好问题整改。按照方案,局党委安排局党委领导以指导组的形式,参加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并进行点评,确保评议效果。
分类指导,组织生活会效果良好。截至3月22日,司法行政系统28家基层党支部已全部完成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各基层党支部结合区委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党员则对照党章和入党誓词要求,围绕政治功能强不强、“四个意识”牢不牢、“四个自信”有没有、工作作风实不实、发挥作用好不好、自我要求严不严,结合职能职责,重点查摆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新表现等进行分析查找。各党支部准备充分、组织认真、剖析深刻,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开展效果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