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四个有可为”彰显共产党人纯净底色发布时间:2016/7/4 8:38:00 文章浏览:3493次 文章来源:admin
苟余心之端直兮,虽僻远其何伤?近日,习总书记对李保国同志先进事迹作出重要批示: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育、科技工作者要学习李保国同志心系群众、扎实苦干、奋发作为、无私奉献的高尚精神,自觉为人民服务、为人民造福,努力做出无愧于时代的业绩。在笔者看来,共产党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持至诚之心、存至真之性、承至律之德、达至廉之境,方有可为。
为官,“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持至诚之心,方有可为。家国天下,以民为本;居安思危,民摆首位。作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诚信作为、为民担当是根本,更是义务。在其位,谋其政。既然担起了“党员干部”这一称谓,就该做到守土尽责。陆游落职后仍“位卑未敢忘忧国”,那么在岗在职的现今共产党干部,“梦”未圆,“志”难酬,又何以家为?
为官,“百尺无寸枝,一生自孤直”,存至真之性,方有可为。寒风与大雪想征服松之刚强,然而,青松却始终傲然挺立,彰显生命的不屈。陈毅赞叹,“大雪压青松,青松挺且直”。党员干部、党政领导,为官、从政、做人就好比身处隆冬的青松,即使周围“关键少数”凋零枯萎,纷繁颓败,依然要不畏逆境,孤直挺立,舍个人名利铸正义,富满腔正气于傲骨,要始终恪尽职守,自矜自持。
为官,“法令既行,纪律自至”,承至律之德,方有可为。为官之义在于明法,无明法不足以正纪纲,无纪纲就不能护公正、张道义。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要学会以法治思维、法治理念、法治方式贯彻落实中央改革、发展之路。只有党员干部带头守法、带头依法、带头执法,才能“以法律提衡天下”,真正使得法律成为“带电高压线”。
为官,“两袖入清风,静忆此生宦况”,达至廉之境,方有可为。勤政是为官之根,善政是执政之魂,廉政是为民之本。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心诚、义正、律严不如“廉”之一字。实干兴邦,廉政惠民。对于党政领导干部而言,“贪”与“廉”只在一念之间,如为前者,必反茧自缚,成“前车之鉴”,譬如薄熙来、周永康之流;如为后者,必青史留名,成“正面典型”,好比焦裕禄、卢玉宝、李保国之辈。在笔者看来,共产党员还是“莫让浮云遮望眼”为好。
“仰无愧于天,俯无愧于地,行无愧于人,止无愧于心”,这应当是共产党人一生自持的不变信念;“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这应当是共产党人永不褪色的执政理念;“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这应是新时期共产党人最张扬、最纯净、最本真的党性底色。
(车墩镇 唐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