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自掏腰包奢靡消费也被列入“负面清单”?发布时间:2015/11/27 15:13:00 文章浏览:3657次 文章来源:admin
日前,中纪委副书记张军在中纪委网站接受在线访谈,并就近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回答网友提问。张军表示,《条例》中的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行为,是指用自己的钱进行高标准或者挥霍性的消费,对这样处理私生活的党员,党组织不能不管、不能不予过问。(法制晚报)
没错,党员干部花自己的钱“奢靡消费”也被列入《条例》的“负面清单”了,并会视情节严重予以处理。或许有人不禁会纳闷,公费私用是违法并被禁止的,私费私用如今也有那么严格的要求?答案是肯定的,党员干部只要做出违背“尚俭戒奢”要求的行为,贪图享乐、行奢靡之风,就要被依规处置、肃正纲纪,绝不容情。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条例》的修订正是为党要管党的“严”而有“治”打开了新局面,使违反四风的行为有规可循、有据可依。当然,打铁还需自身硬,党员干部队伍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核心关键。身为群众身边的先锋模范,党员干部要带头把党纪党规挺在前,把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贪图享乐、不追求奢靡,工作中冲锋在前、真抓实干,用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实践经验也表明,“反四风”这场攻坚战,党员干部必须清醒头脑,把好思想的总开关。习总书记曾指出“奢靡之始,危亡之渐”,可见国家的兴衰与党员干部队伍的四风问题紧密相联,党风优则国事兴,若党之危亡民又将焉附?故而打好“反四风”这场攻坚战志在必行,关键还在于党员干部要清醒头脑,严防奢靡的“蛀虫”腐蚀入侵,要时刻牢记建党初期的艰难困苦,不忘初心,与人民群众患难与共才是正真的好干部。
全面从严治党从来都不是一句空话,中纪委的这次发声也是证明了这一点。所以党员干部还是要正己心、肃己纲,坚决不做违法乱纪之事,束以党员干部队伍清正廉洁之风。
(何晓倩 车墩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