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作“党员能否炒股”可谓别有用心发布时间:2015/11/10 9:13:00 文章浏览:3499次 文章来源:admin
日前,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随后,“党员能否炒股”,“党员能否参加老乡会”等话题被一些媒体和个人借机炒作,引发社会舆论热烈讨论,一时间甚嚣尘上,以至不得不由中纪委出面释疑才暂告段落。
事实上,真相并不复杂,除非被刻意复杂化。就像本次引起热议的《条例》第八十八条中提到“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并列举了“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等六项违规行为,从而清晰地给“党员能否炒股”划定了界限,也切实保障了党员个人应享有的合法权益。
但事与愿违,一些媒体和个人似乎集体“失明”,不仅无视“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这句重要前提,还把质疑的对象从原先的党员本身模糊成了党员干部这单个群体,既偷换了概念又把党员干部和广大党员进行了身份区隔,使网络讨论演变成党员对《条例》的猜疑和网友对党员干部的诬陷,而这些媒体和个人则借机获得了点击率和知名度。这种挑战《条例》权威、破坏党员干部形象、挑拨党群、干群关系的行为可谓别有用心。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条例》之所以能引起如此热烈讨论,除其本身本就具有高度敏感性以外,还有两方面因素:一方面是在“全民炒股”的大环境下,只要抓住《条例》与“股票”的结合点,就很容易制造话题加以炒作;另一方面,就是一些党员干部的确违反规定,利用职权上的影响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索取或者强行买卖股票或进行内部交易,被有心人借题发挥也就不足为奇了。
真金不怕火炼。《准则》和《条例》的颁布就是明确提醒党员干部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只有党员干部自觉把工作时间多花在为人民服务上少花在推诿扯皮上,自觉把工作精力多用在为百姓谋福祉上少用在投机钻营上,时刻保持人民公仆本色。处处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党员干部在群众中的形象自然就变得务实清廉起来,党群、干群关系自然也会变得如鱼水和血肉般密切,没有了猜疑又何惧有心人刻意炒作挑拨呢?
“十三五”的美丽蓝图已经绘就,各级党员干部只有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自觉认真学习实践、自觉弘扬优良作风,义不容辞扛重担、责无旁贷负重托,扎扎实实推进各项工作,才能让美丽蓝图真正化为现实。
(车墩镇 张彦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