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好柔性治理的力量:泗泾镇实施《居民公约》实现共商共治发布时间:2015/9/18 12:34:00 文章浏览:3642次 文章来源:泗泾镇
市委一号课题成果——《关于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意见》出台以来,泗泾镇党委、政府加强社区工作管理创新力度,注重调动群众自治积极性,在各居民区积极推广泗泾镇景港居民区《居民公约》管理模式的成功经验,实现社区管理和居民共同参与的共商共治格局。
坚持自我规范,塑造《居民公约》的公信力
《居民公约》作为社区居民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一种手段,首先,要找到居民最关心的问题,制定出符合实际的约定。景港居委辖区内除了常见的群租、居改非等问题,因居民大多是来自五湖四海,各地的风俗习惯各不相同,造成社区问题的多样性,在广泛征求居民意见后,在公约中作出了相应规定。
《居民公约》有别于《业主公约》,主要针对的是居民的道德素质,依靠的是居民的自觉及相互间的监督。因此,居委在公约实施时,需要挨家挨户上门分发《居民公约》,在楼道内张贴简明版公约“十要”,让居民主动参与到公约的实施中来,并对违反公约内容的居民形成舆论压力,同时在社区以电子显示屏、横幅、板报等形式宣传公约,做到人人皆知。
结合居委工作,提高《居民公约》的约束力
自《居民公约》实施以来,居委会针对社区难点、重点问题成立工作小组,有文明创建小组、卫生小组、违章整治小组等,人员包括党员、楼组长、志愿者等,然后将问题分门别类,有针对性进行处理。另外深入排摸,掌握社区动态,并结合党支部开展组团式联系服务群众,了解居民对社区管理的真实需求,汇总小区难点、热点问题,并以这些情况作为《居民公约》推进的基础和切入点。组织党员、志愿者上门劝阻,以公约精神要求居民自行整改,并对违反公约行为进行通报批评,营造舆论氛围,对拒不整改的,配合相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为小区的文明创建奠定良好基础。
而在《居民公约》的推进中,与居委日常工作有机联系。如将公约中的违章搭建问题与拆违工作相结合;将群租扰民问题与综治维稳工作相结合;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在公约的推进过程中不断完善不足之处,使公约更加贴近实际,逐步形成从居委要实施,转变成居民的自觉遵守。在去年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时,许多居民反映公约制定以后,工作小组的监督管理尚不到位,小区乱晾晒、群租现象还屡禁不止,于是居委会对工作小组从严要求,每月召开专题会议汇总信息,分析情况,对居民反映强烈的问题采取果断措施,以充分发挥《居民公约》约束作用,让居民感受到公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坚持长抓不懈,提升《居民公约》的影响力
在每年年底前,对公约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对比最初的基础,了解实施后的成果及居民参与率。并通过评定星级家庭,对居民参与《公约》实施进行分级评定,对优秀家庭进行公告表扬,激发居民的参与热情,从而达到公约作为长效管理手段的目的。自推行《居民公约》以来,社区居民对“社区是我家”的概念更加明确,许多社区治理问题都能得到居民的大力支持。通过居民共同参与违章整治、协助调解矛盾、自发维护小区绿化不被居民蚕食侵占等事宜,让小区管理更为顺畅,一些不文明行为通过居民间的相互监督得到改善;群租、居改非、违章搭建等影响社区安全的问题也能在第一时间里及时得到处置。
在实践过程中,泗泾镇党委、政府越发认识到《居民公约》是法律、政策的有益补充,实现制度的刚性向柔性的转变;是公序良俗的规范化、制度化,实现风俗的隐性向显性的转变,是祖训家风的延伸和拓展,实现教化的个性向共性的转变,是法治与自治的结合点,实现治理的单一性向多元性的转变。《居民公约》这一模式的不断完善和提升将为创新社会管理加强基层建设方面提供更多宝贵的经验和有益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