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建设“零容忍”,责任追究“终身行”发布时间:2015/8/25 18:50:00 文章浏览:3781次 文章来源:admin
近日,中央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明确提出“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该《办法》的出台,不仅表明了中央在生态文明建设上的“零容忍”,其“终身责任追究制”也将是悬在党政领导干部头上的一把“达摩斯之剑”。
为治之要,莫先于用人。中组部负责人坦言:“要使生态环境领域的政策规定落到实处关键要靠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而出现生态环境严重损害事件也往往与党政领导干部失职、渎职有着直接关系。”从现实情况看,党政干部确实一直存在嘴上说“保护生态”,实际确实“挖空生态”的“光说不练假把式”的老套路。当然这话可能有点以偏概全,但是不可否认,少数党员干部抱着“侥幸”过日子,带着“小心思”走歪路的情形确实存在。熟不知,民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无论你是“佝偻着腰”或是“踱着猫步”都逃不过群众的“法眼”和子孙后代的评判。此次,《办法》中“行为追责”、“后果追责”、“终生责任追究制”将是中央以实际行动让依法治理生态、从严管理干部从此不再是“牛栏关猫”。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生态文明是一个国家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一旦生态环境发生损害,极有可能“牵一发而动全身”引发经济危机、社会危害,甚至产生政治影响。因此,作为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应当树立“严守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的生态文明意识,把建设生态文明作为一项终身事业。
(车墩镇 唐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