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墩镇:探索创新城市管理新模式,建立商户自治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5/8/21 10:05:00 文章浏览:3288次 文章来源:车墩镇
车墩镇地处城乡结合部,受经济发展和市场需求的影响,个体商户比较多,有1000多户,主要集中分布在华阳社区和车墩集镇。由于商业层次较低,商户从业者法律法规意识较弱,乱摆摊设点,乱倒垃圾、张贴广告等现象较为严重,给城市管理增添了难度。车墩镇从实际出发,探索建立商户自治委员会,在加强城管执法公共管理的同时,增强商户自我约束能力,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水平。
通过商户自治来加强城市管理
车墩镇成立商户自治委员会的想法起源于一起投诉。为了吸引顾客,商户经常会用音箱广播招揽顾客,每家都会播放,而且都想自家的音箱音量要盖过别家,这样就造成了恶性竞争,声音越来越大,附近的居民也感觉越来越闹心,就投诉到城管中队。城管中队接到居民投诉后,与几家商户店家谈话时,店家们道出实情,不光居民嫌吵,他们自己也嫌吵。最终几家商户协商一致,将音量降至统一音量,谁家都不许擅自增高音量。正是通过这起投诉的成功处置,给了大家启发,能否通过商户自治来加强城市管理。
在核心闹市区开展试点
有了想法就立即展开行动,通过可行性调研之后,车墩镇制定了商户自治推进工作方案,决定在车墩集镇的核心闹市区振兴街开展试点。对推进商户自治工作车墩镇高度重视。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车墩镇商户自治推进工作小组,由分管行政副镇长担任组长,城管、社区服务中心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相关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员,下设办公室。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优势,形成各部门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是明确工作要求。镇党委政府负责指导和服务工作,引导自治工作保持正确的方向。推进小组主要负责沟通政府、社区和商户间的联系,通过调查研究、参与商会理事会会议等方式掌握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具体指导并监督自治工作的开展,保障自治工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规范管理促进效果提升
为了使商户自治工作能够取得良好效果,车墩镇坚持从规范入手:一是组织构架规范。振兴街商户自治管理委员会由振兴街内从事商户经营的人员自愿申请加入,目前拥有有96位单位会员。管委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具有最高决策权,其执行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组成。自治管委会于6月初成立,以公推直选的方式选出会长一名、秘书长一名、副会长三名。二是工作机制规范。振兴街自治管理委员按照《振兴街商户自治公约》和《振兴街商户自治管理委员会章程》开展工作,遵循自我管理、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的管理理念,主动接受政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会员每年召开一次会员大会,商讨重大事宜,理事会在闭会期间领导委员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6月中旬,商户自治委员会组织召开第一次理事会会议,分别就沿街路灯、房顶霓虹灯、统一音响公放时间、评选文明(星级)商户等事项进行商讨决定。三是作用发挥规范。振兴街管委会对于增进政府与商户的联系,促进商户自身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一方面架起政府与商户沟通的桥梁,协助政府各部门、居委会开展相关工作,组织会员积极参与到政府相关工作中,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另一方面会员加强自律,充分沟通,及时化解矛盾。通过文明商户挂牌等形式提高商户信誉,扩大社会影响,形成互相帮扶,争先创优的良好局面,促进共同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