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为官不为”,更要严防“为官乱为”发布时间:2015/8/5 9:02:00 文章浏览:3652次 文章来源:admin
日前,刘云山在宁夏调研时强调,要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成效推动改革发展,用改革发展的成果检验专题教育成效。笔者认为,检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成效,归根到底还是落到了检验党员领导干部自身问题上,当前,杜绝“为官不为”的同时,更要严防以下三种“为官乱为”现象,切实落实“三严”要求,真正有“三实”可言。
官者无“才”,落实工作头绪“乱”。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对待工作虽有热情但推进不力、虽有想法但成效不佳,多数是能力不足、才干缺失的表现。何为“才”?对党员干部而言,即是自身素养和业务能力,无“才”自然就阻碍了干事,工作没了头绪,事倍功半。克服此“乱”,当勤加学习,学以致用。
官者谋“私”,权力运用规矩“乱”。权力是一把双刃剑,赋予能者干事的平台,也成了“小人”谋私的利器。当前,部分领导干部将为官定义为擅自用人、为亲属获取利益、或是利用职权吃拿等,胡乱行使被赋予的权力,坏了规矩,在社会上形成了不良影响。克服此“乱”,当认清自我,公正无私。
官者独“断”,脱离群众阵脚“乱”。听不进建言是为官的大忌。长此以往,特别是在“三重一大”等问题上的独断专行,使得党员领导干部既偏离了轨道走向自我的误区,也逐渐脱离群众丧失了民主,埋下了损害集体和群众利益的隐患。克服此“乱”,当密切群众,民主管理。
(新浜镇 李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