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构建新型条块关系:松江区制订出台街镇赋权暂行办法发布时间:2015/7/6 10:53:00 文章浏览:3299次 文章来源:admin
为贯彻落实市委“1+6”文件关于“赋予街镇与基层社会治理职责相应的权限”的要求,区社治办与人保局牵头,立足强化街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主体责任,着眼理顺条块关系,制定出台了街镇赋权暂行办法,为构建权责统一、运转协调、依法高效的新型条块关系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
赋予基层街镇能办事、办成事的“尚方宝剑”
在“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模式下,来自条线的大量事务和职责落到街镇,而与之相匹配的管理权限和资源配置并没有在块上整合,基层处于责任无限而权力有限的尴尬境地,条块联动效能低下。针对这一问题,新出台的暂行办法尝试给出解决路径。
赋予街镇指挥权。此次暂行办法明确赋予街镇“协调指挥权”,街镇有权指挥调度职能部门派出机构参与联合执法处置。此举直指街镇靠人情、交情去商量甚至请求派出机构的不正常现象,确保了街镇在协调处置违法建筑、群租、非法营运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顽症时,敢抓、敢管、敢碰硬,胆子壮了。
打造过硬队伍。根据暂行办法要求,各街镇可择优选调公安、城管、市场监管、房管、规土、交通执法等派出机构执法人员和辅助执法人员,入驻街镇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下称街镇网格中心),组建城市综合管理联勤队伍,主要承担常态巡查、简单事(部)件的接单处置、联合整治和应急处置的保障工作。联勤队伍实行统一办公、统一勤务,并接受街镇网格中心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此举使街镇在基层城市综合管理中有了自己的“队伍”,腰杆硬了。
建立联系协调机制。街镇对职能部门派出机构的协调指挥,主要依托网格化管理分级分层派单和分类处置机制,采取法定、指定和商定的方式实现。法定,就是对主体明确、责任法定的专业执法管理案(事)件,由街镇网格中心负责向相关职能部门派出机构派单,接受派单的派出机构负责执法处置;指定,就是对一些部门职责交叉、需多部门协同解决的城市综合管理案(事)件,由街镇网格中心综合分析案件情况,向更有利于案件处置解决的一个派出机构协调派单,接受派单的派出机构负责牵头处置;商定,就是对情况复杂或处置主体、责任不明的城市综合管理案(事)件,由街镇网格中心提请街镇城市综合管理推进领导小组,召集小组成员,会商并明确处置主体和责任后,由街镇网格中心牵头开展联合整治。此举将以往多头散乱的联合处置行动纳入网格化管理体系,使联合处置主体明确,责任清晰,流程顺了。
刺痛派出机构不作为、慢作为的“神经系统”
以往对职能部门派出机构的监督考核普遍存在重奖勤、轻惩罚,重条线、轻块上,重年终、轻日常的弊端。鉴于此,此次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对派出机构的监督管理,突出了街镇的主导作用,强化了考核结果应用,以期深度触及派出机构不作为、慢作为的神经系统,不断激发派出机构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
加大日常监督。街镇与派出机构共同协商制定对应的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和重点。报上级职能部门同意后,与派出机构签订年度城市综合管理目标责任书。街镇根据工作计划、任务和重点,对派出机构开展全过程管理监督。同时,在街镇建立镇“两代表一委员”、社会力量参与的问询督促机制。
加强动态通报。由区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汇总整理各街镇、委办局网格化管理工作相关数据,每月制作《案件分析评价报告》,印发全区各街镇、相关职能部门,并报区领导。评价报告用数据说话,内容包括全区近期高发案件情况分析、社区(城市)网格案件类型情况分析、案件分布区域情况分析、案件结案率情况分析等,同时每期公布各街镇、委办局当月社会治理工作考核分数、排名。
落实年终考核。暂行办法规定,由街镇主导对区职能部门在本辖区派出机构的考核评价。以派出机构在街镇城市综合管理中的参与度高低为主要标准,将派出机构分成三大类,区别实施考核。考核评价由依法履职考核、群众满意度测评、上级职能部门绩效考核三部分组成。将群众满意度和工作协同度作为重要考核评价指标,两类权重之和不低于60%。同时,切实强化考核结果的应用。办法规定,街镇考核等第为“不满意”的派出机构,取消其在本条线年终考核评优资格;派出机构在全区各街镇考核中有三分之二以上为“满意”时,对应的职能部门才能取得本年度全区考核评优资格;街镇对派出机构人员履行工作职责不满意的,可向区职能部门提出人事调整的建议;被街镇两次(以上)提出调整建议的派出机构负责人,应改任为非领导职务,且不得再改任其他派出机构的领导职务。
激发基层网格动起来、活起来的“倍乘效应”
去年,我区就已在全区基层网格内实行了“1+X+Y”管理模式,即在每个网格内配备网格长(“1”),公安、城管、市场监管、房管、市容等职能部门在网格的联络员或驻地人员(“Y”),并动员网格各类社会力量(“X”)共同参与网格化管理。运行以来,在基层社会治理问题源头发现、前端处置上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为做强“1+X+Y”管理模式,进一步激活网格力量特别是“Y”人员作用,以此次赋权办法出台为契机,各街镇结合地区实际,制定完善了一系列工作制度。
责任捆绑。为确保责任捆绑落到实处,有的街镇制订了定期例会制度,规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网格工作站例会,网格内“1”、“Y”必须参加,强化“1”、“Y”的沟通联系;有的制订了“Y”人员到网格报到制度,规定派驻网格的“Y”要定期向网格长或网格工作站报到;有的制订了公示制度,制作网格力量信息一览表,公示于各居村委会,公示内容包括网格内“1”、“Y”人员的工作职责、姓名、工作电话。
协同运作。在网格内建立组团式管理服务的运作机制,形成内容明确、责任清晰、流程闭环、自发自处的一体化协同工作格局,具体按以下流程运作:X成员发现事件后,能解决的问题就地解决,如不能自行解决,应立即上报网格长;网格长接报后,通知Y人员前往解决,如Y不能解决,上报街镇网格中心;Y人员接到网格长通知后,2小时内到现场,采取措施,解决问题。原则上,不需采取工程性措施的,24小时内解决,需采取工程性措施的,一周内解决,做不完的可申请缓办并填写缓办申请单;Y人员处置情况24小时内必须回复网格长;问题处置办结后,联系网格长,并通过系统确认。
监督评议。充分行使赋予街镇的监督考核权,延伸考核触角,完善考核网络,建立对网格内“Y”人员监督评议机制。由网格工作站负责对派驻到网格内的“Y”人员进行工作评议,召集相关工作站站长、网格长、X人员、辖区党代表、人大代表等,对“Y”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各方面进行民主评议。考核结果计入街镇对相关职能部门的考核内容,连续两年被评议为“不称职”的“Y”人员,由街镇网格中心提议清退出基层社会管理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