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要求】
韩正:以党建为引领,把握好“四个环节”,持续推进创新社会治理和加强基层建设各项工作
【工作提示】
七月份需完成的重点工作任务
【工作交流】
区制定出台街镇赋权暂行办法,积极探索构建新型条块关系
【领导要求】
韩正:以党建为引领,把握好“四个环节”
持续推进创新社会治理和加强基层建设各项工作
6月24日,韩正同志在全市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工作交流会强调,要以党建为引领,把握好“四个环节”,持续推进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各项工作。
一是要顺势而为,适应街道体制的变化。街道体制调整完善是这次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任务。调整之后如何适应?首先是要适应社会发展的变化,新问题新情况出现,都是在社会发展变化中产生的。其次要想清楚弄明白,究竟是谁适应谁。一方面,市、区各部门要主动适应街道的新体制,而不是街道新体制去适应上面各条线,这就对条里工作提出了新课题,即如何适应基层新变化。另一方面,街道干部要加快适应街道体制机制新变化以及对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街道内部机构调整,关键不在于牌子,而要看实质。检验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是三句话:基层有活力,以党建为引领,适应社会发展变化,各类组织都有活力;管理出实效,基层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增强;群众得实惠,所忧所需所盼的问题得到解决,群众真正有获得感。眼睛向下,身子才会向下,才能真正了解基层情况,各项工作才能在基层真正落实。各类资源要向基层倾斜,各区县要结合自身实际,围绕体制机制的有序运转,深化研究、拿出实招,政策措施不在于多,而在于管用。到年底,可以尝试进行双向评议、双向考核,让街道基层的同志来评一评上面的工作,用数据说话、用群众的感受说话,促使各部门眼睛向下,围绕基层转。
二是增强合力,使街镇职能切实向服务和管理转变。全面取消街道招商引资,下决心把街道职能转向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是落实“1+6”文件的重点,也是难点。经过七八年来的调查研究、探索实践,从部分取消街道招商引资到当前全面取消,市委下了大决心。这件事符合改革方向、符合群众期盼、符合特大型城市管理的规律,再不推进落实就会错失时机。取消街道招商引资必须坚定不移,不断提高认识,执行不允许做选择、打折扣、搞变通。不管有什么困难和问题,都必须顺应大势,个别利益必须服从全市大局。要在实践中不断发现问题,研究并解决问题,确保街镇的精力、资源和力量专注于加强服务和改进管理,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街道取消招商引资之后,要足额保障街道工作财力,保障好街道工作人员的合法合理利益。
三是聚焦问题,深化推进网格化管理。城市网格化管理是基层建设的基础性平台,关键是建立完善问题的发现机制和解决机制。长期以来,我们在问题的发现机制上做得比较多,而在问题的解决机制上工作不够完善。这次“1+6”文件进一步统筹规范了全市基层网格化管理,不仅注重完善问题的发现机制,更要在问题的解决机制上下工夫,重心要落在处置和解决问题上,通过街镇综合执法管理来及时高效解决问题。市区、郊区的情况各不相同,在推进过程中,一要充分发挥街镇统筹协调的作用;二要正确处理好区县、部门与街镇职能、职责之间的关系,处理好综合管理和专业管理的关系,不断提高执法的有效性、及时性和权威性;三要同步进行相应的法律授权与完善法律支撑。要更多靠制度、机制、规范去推动问题的解决,而不是靠领导出面协调,如果各类问题最终都要靠领导出面解决,说明工作机制存在缺陷。
四是积极稳妥,落实队伍建设的各项政策举措。“1+6”文件内容很多,其中涉及基层队伍的政策基层最关心,大家翘首以盼。能不能把这些政策落实好,直接关系到基层干部队伍的稳定、发展和建设,是决定基层社会治理成败的关键因素。已经明确的政策要尽快落实,把握好利益平衡,建立起科学合理的收入增长机制,着力提高队伍素质能力,吸引越来越多的优秀人才投身社会工作。
【工作提示】
七月份需完成的重点工作任务
根据区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对7月份需完成的8项重点工作任务提示如下:
第一项:撤销原社区(街道)党工委下设的综合党委和居民区党委,新建社区党委。牵头领导:区委常委、组织部长,责任部门:组织部,配合部门:编办、社会工作党委、各街道。
第二项:调整区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建区区域化党建联席会议,统筹全区区域化党建工作。责任部门:组织部,配合部门:区委办。
第三项:在居民区推行“大党委”制,提高居民区党组织统筹区域党建资源的能力。牵头领导:区委常委、组织部长,责任部门:组织部,配合部门:各街镇。
第四项:各居民区探索搭建共建共治平台,进一步整合驻区资源,发挥党组织引领作用。牵头领导:区委常委、组织部长,责任部门:组织部,配合部门:各街镇。
第五项:制定本区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指导目录。牵头领导:赵勇,责任部门:民政局,配合部门:各社会组织行业主管部门、业务主管单位。
第六项:完善社区工作者专业化建设和薪酬指导体系,建立社区工作者绩效考核办法、社区工作者额度管理办法。牵头领导:赵勇,责任部门:民政局、人保局、编办。
第七项:全面梳理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职权,编制权力清单,规范权力运作。编制责任清单,明确履职范围,理顺职责关系,清晰责任边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社会公共服务。牵头领导:赵勇,责任部门:审改办,配合部门:法制办、各街镇。
第八项:落实“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计划和应届大学生社区服务计划。牵头领导:赵勇,责任部门:人保局、组织部、民政局,配合部门:各街镇。
【工作交流】
制订出台街镇赋权暂行办法
积极探索构建新型条块关系
为贯彻落实市委“1+6”文件关于“赋予街镇与基层社会治理职责相应的权限”的要求,区社治办与人保局牵头,立足强化街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主体责任,着眼理顺条块关系,制定出台了街镇赋权暂行办法,为构建权责统一、运转协调、依法高效的新型条块关系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
一、赋予基层街镇能办事、办成事的“尚方宝剑”
在“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模式下,来自条线的大量事务和职责落到街镇,而与之相匹配的管理权限和资源配置并没有在块上整合,基层处于责任无限而权力有限的尴尬境地,条块联动效能低下。针对这一问题,新出台的暂行办法尝试给出解决路径。
一是有权。此次暂行办法明确赋予街镇“协调指挥权”,街镇有权指挥调度职能部门派出机构参与联合执法处置。此举直指街镇靠人情、交情去商量甚至请求派出机构的不正常现象,确保了街镇在协调处置违法建筑、群租、非法营运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顽症时,敢抓、敢管、敢碰硬,胆子壮了。
二是有人。根据暂行办法要求,各街镇可择优选调公安、城管、市场监管、房管、规土、交通执法等派出机构执法人员和辅助执法人员,入驻街镇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下称街镇网格中心),组建城市综合管理联勤队伍,主要承担常态巡查、简单事(部)件的接单处置、联合整治和应急处置的保障工作。联勤队伍实行统一办公、统一勤务,并接受街镇网格中心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此举使街镇在基层城市综合管理中有了自己的“队伍”,腰杆硬了。
三是有机制。街镇对职能部门派出机构的协调指挥,主要依托网格化管理分级分层派单和分类处置机制,采取法定、指定和商定的方式实现。法定,就是对主体明确、责任法定的专业执法管理案(事)件,由街镇网格中心负责向相关职能部门派出机构派单,接受派单的派出机构负责执法处置;指定,就是对一些部门职责交叉、需多部门协同解决的城市综合管理案(事)件,由街镇网格中心综合分析案件情况,向更有利于案件处置解决的一个派出机构协调派单,接受派单的派出机构负责牵头处置;商定,就是对情况复杂或处置主体、责任不明的城市综合管理案(事)件,由街镇网格中心提请街镇城市综合管理推进领导小组,召集小组成员,会商并明确处置主体和责任后,由街镇网格中心牵头开展联合整治。此举将以往多头散乱的联合处置行动纳入网格化管理体系,使联合处置主体明确,责任清晰,流程顺了。
二、刺痛派出机构不作为、慢作为的“神经系统”
以往对职能部门派出机构的监督考核普遍存在重奖勤、轻惩罚,重条线、轻块上,重年终、轻日常的弊端。鉴于此,此次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对派出机构的监督管理,突出了街镇的主导作用,强化了考核结果应用,以期深度触及派出机构不作为、慢作为的神经系统,不断激发派出机构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
一是日常监督。街镇与派出机构共同协商制定对应的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和重点。报上级职能部门同意后,与派出机构签订年度城市综合管理目标责任书。街镇根据工作计划、任务和重点,对派出机构开展全过程管理监督。同时,在街镇建立镇“两代表一委员”、社会力量参与的问询督促机制。
二是动态通报。由区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汇总整理各街镇、委办局网格化管理工作相关数据,每月制作《案件分析评价报告》,印发全区各街镇、相关职能部门,并报区领导。评价报告用数据说话,内容包括全区近期高发案件情况分析、社区(城市)网格案件类型情况分析、案件分布区域情况分析、案件结案率情况分析等,同时每期公布各街镇、委办局当月社会治理工作考核分数、排名。
三是年终考核。暂行办法规定,由街镇主导对区职能部门在本辖区派出机构的考核评价。以派出机构在街镇城市综合管理中的参与度高低为主要标准,将派出机构分成三大类,区别实施考核。考核评价由依法履职考核、群众满意度测评、上级职能部门绩效考核三部分组成。将群众满意度和工作协同度作为重要考核评价指标,两类权重之和不低于60%。同时,切实强化考核结果的应用。办法规定,街镇考核等第为“不满意”的派出机构,取消其在本条线年终考核评优资格;派出机构在全区各街镇考核中有三分之二以上为“满意”时,对应的职能部门才能取得本年度全区考核评优资格;街镇对派出机构人员履行工作职责不满意的,可向区职能部门提出人事调整的建议;被街镇两次(以上)提出调整建议的派出机构负责人,应改任为非领导职务,且不得再改任其他派出机构的领导职务。
三、激发基层网格动起来、活起来的“倍乘效应”
去年,我区就已在全区基层网格内实行了“1+X+Y”管理模式,即在每个网格内配备网格长(“1”),公安、城管、市场监管、房管、市容等职能部门在网格的联络员或驻地人员(“Y”),并动员网格各类社会力量(“X”)共同参与网格化管理。运行以来,在基层社会治理问题源头发现、前端处置上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为做强“1+X+Y”管理模式,进一步激活网格力量特别是“Y”人员作用,以此次赋权办法出台为契机,各街镇结合地区实际,制定完善了一系列工作制度。
一是责任捆绑。为确保责任捆绑落到实处,有的街镇制订了定期例会制度,规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网格工作站例会,网格内“1”、“Y”必须参加,强化“1”、“Y”的沟通联系;有的制订了“Y”人员到网格报到制度,规定派驻网格的“Y”要定期向网格长或网格工作站报到;有的制订了公示制度,制作网格力量信息一览表,公示于各居村委会,公示内容包括网格内“1”、“Y”人员的工作职责、姓名、工作电话。
二是协同运作。在网格内建立组团式管理服务的运作机制,形成内容明确、责任清晰、流程闭环、自发自处的一体化协同工作格局,具体按以下流程运作:X成员发现事件后,能解决的问题就地解决,如不能自行解决,应立即上报网格长;网格长接报后,通知Y人员前往解决,如Y不能解决,上报街镇网格中心;Y人员接到网格长通知后,2小时内到现场,采取措施,解决问题。原则上,不需采取工程性措施的,24小时内解决,需采取工程性措施的,一周内解决,做不完的可申请缓办并填写缓办申请单;Y人员处置情况24小时内必须回复网格长;问题处置办结后,联系网格长,并通过系统确认。
三是监督评议。充分行使赋予街镇的监督考核权,延伸考核触角,完善考核网络,建立对网格内“Y”人员监督评议机制。由网格工作站负责对派驻到网格内的“Y”人员进行工作评议,召集相关工作站站长、网格长、X人员、辖区党代表、人大代表等,对“Y”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各方面进行民主评议。考核结果计入街镇对相关职能部门的考核内容,连续两年被评议为“不称职”的“Y”人员,由街镇网格中心提议清退出基层社会管理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