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工作简报第十九期发布时间:2015/6/16 16:09:00 文章浏览:3749次 文章来源:admin
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工作
简 报
第 19 期
上海市松江区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6月16日
松江区建立完善监督考核机制
着力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效能和社会治理水平
为贯彻落实市委“1+6”文件,深化网格化管理,松江区进一步建立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充分发挥考核的“风向标”和“指挥棒”作用,提升城市管理综合效能和社会治理水平。
一、内外结合,建立完善监督机制
1、在内建立“三级督办”体系,提升管理效能。一是内部督办。建立承办单位内部督办制度,由承办单位分管领导牵头落实网格案件工单办理情况复核工作,理顺工作制度、厘清承办职责,提出准确的办理意见和建议,确保工单按时完成,并以情况汇报的形式书面上报区网格中心。二是联合督办。在承办部门内部督办基础上,工单处置结果仍旧存在需督办情形,由区网格中心采取电话了解、会议(实地)督办等形式实施督办,并对处置单位下达《督办通知单》,要求限时办结答复。承办部门仍未按照《督办通知单》要求及规定时限办结,且无正当不履职理由的,由区网格中心提请区政府督查室进行联合督办。三是监察督办。承办部门未按照区政府督查室督办要求及规定时限办结的,因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粗暴冷漠、效率低下、工作延误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特别是对督办事项压制或掩盖、违反办理程序或工作纪律的,在督办中发现违法违规行政行为的,由区政府督查室提请区监察局执行行政效能监察。区监察局按照层级督监督、分级负责、分类办理的程序,决定直接办理、或者转交各街镇、委办局的相关监察机构办理,并对转办事项予以督促检查。
2、在外完善“三类监督”渠道,形成多方互动。一是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城市综合管理领域案(事)件处置情况的问询和督促机制,细化问题收集、受理、办理、答复、反馈、评议等流程,按照“谁主管、谁办理、谁反馈”的原则及时跟进落实,确保问询和督促能起到应有的监督作用。二是围绕城市综合管理中的管理薄弱点、处置难点、群众反映热点等方面的问题,组织动员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群众代表等社会力量,通过座谈会、市民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对处置部门履职情况进行个案和阶段性的监督评议。三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网络论坛、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舆论阵地和平台作用,认真倾听意见建议,积极处理群众诉求,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的监督网络。
二、统分结合,建立完善考核机制
1、“统”是在区级层面将网格化统筹考虑。区委将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全区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之中,并由社治办作为考核主体,统筹对各街镇、职能部门社会治理工作(网格化综合管理)进行动态和年度统一考核,避免考核中的交叉重复现象,提升考核效率,降低考核成本。
2、“分”即分层分类对网格化管理进行考核。一是对街镇的考核,设置工作规范、工作实效等4个大项,分中心建设、1+X+Y运作情况、网格长APP上报率、网格长上报事件质量等17个小项,对全区16个街镇开发区进行考核,结合各街镇发展特点,实施差异考核,设置不同分值,网格化工作开展成熟的城区街道分值较高(8分),网格化工作基础薄弱城市化程度较低的乡镇分值较低(5分)。指标权重分配上,突出市考指标,提升“12345”热线平台数据测评结果、社区群众满意度,城市和社会管理问题舆情曝光等指标权重。二是对区级机关的考核,设置4个大项、16个小项,对全区23家区级职能部门进行考核,将职能部门网格化案件接收超时率、查处率、办结率等社会治理网格化工作情况作为重要指标(占60%权重)。同时,加大考核力度,分配分值6分,仅次于党建和廉政工作。
报:市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送:区委常委,区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发:区法院、区检察院,各镇、街道、开发区,各部委办局、人民团体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