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公安分局以执法规范化践行科学发展观发布时间:2009/5/14 12:25:00 文章浏览:3414次 文章来源:admin
区公安分局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以大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为突破口,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切入点,着力推动公安各项工作上水平。
一、加强执法理念建设。一是结合典型案例深入开展执法理念教育,真正把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公平正义、严守法纪等核心理念根植到民警的头脑中,落实到民警的实际行动上。二是结合推进领导干部旁听庭审制度,鼓励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民警通过实例教育,理解和确立先进的执法理念。三是加大警务公开力度,促进执法观念的转变,变“关门执法”为“开门执法”,依法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和执法进度,提高执法工作的透明度,依法保障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自觉接受外部监督。
二、加强执法主体建设。针对执法中存在的“不作为、不敢作为、不知所为”等薄弱环节,由点及面,有针对性地提升全体民警的执法能力。一是提高领导干部特别是基层科所队长的执法能力,以信息化建设为契机,以“短、平、快”培训和“四随”练兵为手段,组织分局各基层单位领导开展信息化培训,提高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二是围绕立案、侦查、查禁等具体执法岗位,组织编写公安民警执法规范,将每类执法岗位的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操作流程、执法典型案例等内容汇编成册,下发到民警手中。三是建立科所队长审批资格考试认证机制,完善科所队长出庭应诉机制,建立科所队长到法制部门挂职锻炼机制,完善科所队长条线培训机制,一级抓一级,增强基层执法单位的战斗力。四是提高全警培训质量。依托市局、分局和基层所队“三级培训平台”,抓好第二专科教育和初任民警培训,把好新进民警执法能力获取关,抓好警衔晋升培训、专业岗位培训、警务实战培训和“四随”岗位练兵,把好在职民警执法能力养成关。
三、加强执法制度建设。区公安分局在现代警务机制建设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工作和长远发展,着眼于世博安保工作,规范各项执法制度。一是调整内部执法规范。对分局近年来制定的各类执法制度,认真进行梳理汇总,根据各业务部门对世博执法政策的需求,制定相关规定。二是制定执法规范。对执法办案过程中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及时制定相应的操作流程和执法标准予以规范,力争使每一个执法行为、每一个执法动作都能纳入制度和规范的有效约束之中。三是细化操作流程。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部门制定的原则性较强的规定,结合分局实际,及时制定相应的操作流程予以细化。
四、加强执法行为建设。针对执法告知不规范等常见病,一是梳理执法规范中的不足和不适应方面,逐步确立并完善各警种执法行为基本要求和刚性标准,建立覆盖全警的执法行为规范体系。二是围绕与执法行为有关的语言规范、权利告知规范、义务告知规范等,制定简洁明了、携带方便、易于表达的现场执勤告知规范。三是从最常见、最基础的执法行为入手,制定操作性强的《当场盘问、检查工作操作手册》、《常见案件笔录制作规范》、《110常见警情处置规范》等执法行为规范,提升民警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
五、加强执法保障建设。针对执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着重加强执法研究、执法培训、执法指导、执法沟通与协调。一是对一线执法中“涉艾”人员、“两怀”妇女、自伤自残人员等损害公安执法权威的难题,寻求突破解决之道。二是加强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切实整合各类信息资源。拆除信息“围墙”,从基层起树立“一次采录、全警共享”的“大信息”意识,以信息共享平台带动和促进“基础工作信息化,信息工作基础化”的实施,建立“信息主导警务”的工作模式。三是配齐配强技术力量,努力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采取内部调配、强化培训等办法,解决专业技术人才匮乏问题,真正将年富力强、懂技术的人才充实到信息化建设的第一线。四是就公安立法需求和法制保障加强与人大、政府法制部门的沟通,就重大、复杂案件加强与检法机关的协调。
六、加强执法监督建设。针对执法规范化制度、执法责任不落实等问题,分局从五方面进一步强化内部、外部监督制约,加强执法督察检查,确保法律规定和各项规章制度得到严格执行。一是强化监督结果运用,建立各单位主要领导为执法监督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捆绑责任人,执法办案承办人、部门负责人、审核人、审批人为具体责任任监督体系。二是加强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定时进行刑事、行政案件检查,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问题。三是进一步加强纪委监察室、督察支队、信访办、法制办等监督部门的沟通联系和协作配合,建立法制部门与各业务部门的监督协作机制,互通发现的各类执法问题,切实形成监督合力。四是要求执法办案单位建立健全本单位和民警个人执法档案,完善执法绩效考核评估。五是提高执法监督效能,建立执法监督信息系统,通过网上监督,将执法监督由事后向事前和事中延伸,做到以信息化提升执法监督水平提高执法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外部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