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区司法局打造群众满意的司法行政队伍发布时间:2015/2/25 9:07:00 文章浏览:4564次 文章来源:区司法局
近年来,区司法局党委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坚持以提升司法行政队伍“五种能力”为抓手,努力探索和创新队伍管理新方法、新途径,积极以队伍能力素质的提升推动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坚持服务大局,提高领导班子驾驭全局能力
加强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增强科学决策能力。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和每周党政领导班子会议学习议事制度,切实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及时学习、传达上级精神和要求,确保政令畅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增强决策的透明度。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着力在优化基层司法所管理体制、规范社区矫正执法等瓶颈问题上攻坚克难。
注重调查研究,增强班子抓全局谋长远能力。坚持围绕中心、聚焦问题,紧紧围绕市司法局党委和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把加强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动力、瓶颈问题的思考研究,作为局党委班子专题调研的课题,提出了“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便捷高效的服务环境,推进松江司法行政工作走在全市前列”的工作目标。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调研成果转化应用,通过调研形成解决问题的方案,推动问题的逐步解决。
履行“一岗双责”,增强班子成员管人律己能力。制定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和局纪委监督责任清单,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项目。进一步做实“两个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发挥领导班子表率引领作用。进行责任分解、层层签约,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等情况进行年度评议、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增强法治思维,提高队伍依法行政能力
引入质量管理新理念,完善管理制度。区司法局开展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活动,用科学认证方式对工作进行规范化和标准化,用质量管理的理念与模式,促进队伍依法行政的能力,标准化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根据新形势、新目标、新要求,及时调整局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和年度工作措施,完善管理要素,形成了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新机制。
以加强目标管理为抓手,健全内部考核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市局和区重点工作,成立局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细化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不断完善局内部各单位、各部门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办法。通过不断完善考核机制,增强干部队伍责任意识、目标意识,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管理能力。
树牢宗旨意识,提高新形势下服务群众能力
密切联系群众,深化组团式联系服务群众活动。坚持开展区局系统参与组团式联系服务群众活动,由区局领导班子带领服务团组,深入基层村居,着力服务人民群众涉法需求。近3年以来,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参与“组团式联系服务群众工作” 2342人次,参与走访13901人次,走访家庭(企业)11017户,发现问题6043件,解决问题1343件。
整合资源优势,不断做实服务群众工作平台。针对群众的实际需求,着力筹建完善“松江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松江区人民调解中心”、“松江区法律援助中心”和“松江区矫正中心”,加强窗口建设,整合资源,发挥优势,搭建便民服务平台,提升司法行政服务能级和群众满意度。
严格监督管理,提升队伍拒腐防变能力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内部控制机制。根据《松江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实施方案》,成立区司法局内部控制规范推进实施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签署承诺书。制定下发《松江区司法局内部控制制度》,在完善人事管理、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等方面建立7项内控制度,进一步规范推进内部控制工作。通过加强内控,增强干部队伍依法办事的能力。
加强督促检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通过“自己找、互相查、领导点、组织评”,深入查找部门和个人工作岗位权力运行中的廉政风险点,加强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建设。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强化对重点环节、重点部门、重点岗位权力运行廉政风险点的超前防控。定期开展执法执纪检查,经常性开展廉政教育,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增强了队伍抗风险能力。
加强正风肃纪,完善内外监督机制。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司法行政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促进责任制落实,重点查找贯彻“公正、清廉、高效”要求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开展法律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和律师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公证质量大检查、法律援助案件回访等活动,主动接受社会各方监督。松江公证处开展的“市民开放日”活动,得到司法部赵大程副部长两次批示,并被市公证协会推广到全行业。
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提高干部队伍履职能力
坚持选人用人标准,加强干部政策法规学习。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上级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坚定确立“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三严三实”等新时期选人用人标准。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培养选拔干部。修订完善《松江区司法局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严格按照程序培养选拔干部。以“能说、会写、善做、守廉”为标准,注重后备干部培养,坚持科级干部竞争交流轮岗和挂职锻炼机制。今年,在全区科级干部选拔交流中,区司法局选拔交流达5人,占全区近20%。
坚持开展竞争上岗,形成能者上庸者下的机制。在局机关、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基层司法所全面实行科级干部竞争上岗。近五年来,竞争上岗选拔科级干部15人,其中机关与街镇基层司法所交流5人。通过竞争上岗,不断确立“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选人用人导向,有效带动了队伍整体能力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