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党员是否可以将党员关系挂在户口所在地,本人不住在户口所在地?
A:按照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和沪委办发[2011]文件规定,在职党员(包括劳务派遣工中的党员)原则上都应以党员实际工作单位党组织管理为主。在同一工作单位连续工作半年以上的,原则上应将党的组织关系转入实际工作单位。纳入社区管理的退休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入居住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