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沭阳:三个“常态化”促干部监督增实效发布时间:2014/9/15 8:49:00 文章浏览:7662次 文章来源:报刊网站
加强对干部常态化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按照省部“阳光监督”要求,牢固树立教育在先、警示在前的监督理念,把对干部的思想教育作为提升干部拒腐防变能力的重要手段,努力提升干部政治免疫力。强化警示教育。将警示教育作为新提任领导干部岗前必上的“第一课”,及时组织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活动,让警示教育入耳入脑、触动灵魂。创新实施“廉内助”工程,把领导干部家属纳入警示教育范围,组织干部及家属共同开展廉政承诺,强化双方拒腐防变意识,打造亲情促廉、亲属督廉的“清廉港湾”。创设微信课堂。利用县直和乡镇领导干部微信平台,开设“微信课堂”,定期向县乡机关“一把手”发送党纪党规、政策要求和警示案例等内容,让干部足不出户就能接受“警示教育”,同时也解决了干部工作繁忙、关爱教育不足的矛盾。发挥函醒功效。创新建立函醒制度,对新任职的县乡党政正职干部,发放任职责任告知书,明确其应履行的岗位职责和相关责任,帮助其走好任职“第一步”。 在干部本人及其家庭出现婚嫁、升学、乔迁等重大事项前,要求其及时进行报告,并向其发放廉政提醒书。对工作生活中发现有轻微违纪尚不需立案调查或有不良反映的干部,以书面形式进行提醒警示,指出问题,提出批评,限期整改。
加强对选任工作常态化监督,提升选人严肃性。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要求,坚持把监督工作融入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通过规范选任行为、实行全程纪实等举措,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公开、公正、透明。全面推行全程纪实。深入开展对干部选拔任用的跟踪检查,在县管干部任职后一个月内,对其选拔任用、征求意见和相关会议情况进行记录,统一填写《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表》,对其推荐、测评、考察等情况进行全过程记录。实行一人一档、一事一记,编号管理,永久保存,使全县干部任用工作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建立廉政申报制度。为从源头上强化对干部任用的监督,对拟提拔科级干部,统一要求申报个人收入、婚姻状况、家庭财产、家人从业状况等情况,经严格审查把关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有群众反映的及时调查核实并给予必要处理,有效预防了干部“带病提拔”问题的发生。开展好干部任用评议检查。每年初都开展“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由县委常委会向县委全委会报告上一年度全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并由全委会对上一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提拔的干部进行民主评议。经常性开展《干部任用条例》检查工作,对全县各单位和基层党委学习宣传、执行《条例》情况以及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选任上有问题的及时进行批评和纠正。
加强对干部的常态化管理,规范日常言行。坚持行为规范报告和监督。严格执行日常行为月报告制度,加强对报告内容的监督,通过电话询问、上门抽查等方式,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日常行为表现的掌握和约束。每半年开展一次重大事项公开监督活动,对单位“一把手”选人用人、重大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公开和评议;对涉及个人重大事项的要求及时报告,进一步加大了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力度。创新开展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要求科级以上干部报告个人婚姻变化情况、因私出国情况、收入、房产、投资情况。坚持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交接。认真执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并对受审计单位开展审计整改情况检查,及时准确评估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风险。创新实施领导干部离任事宜交接制度,要求县乡机关“一把手”离任时必须向接任领导进行交接,并明确交接的内容、程序、方法和纪律。制度的实施,有效缓解了“新官不理旧账、前任不问后难”的问题。开展干部监督进社区。通过在社区公开干部身份、干部监督联络员信息、社区监督重点内容、社区监督渠道途径,在干部年度考核和提拔考察时请社区党组织评价、干部监督联络员评价,对有不良反映的干部给予口头、书面、惩戒等三类警示,全县划片分区设立43个干部监督工作站,覆盖了全县92个居住领导干部的居民小区,对干部“八小时外”的表现切实加以规范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