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35岁现象”需要“三步走”发布时间:2014/9/11 9:46:00 文章浏览:6168次 文章来源:永丰街道
随着“苍蝇老虎一起打”深入进行,正值“黄金期”的年轻干部贪腐现象逐渐引起人们重视。据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陈云龙表示“去年查办35岁以下干部贪污贿赂案件291人,同比上升167%”,职务犯罪低龄化现象日趋明显,屡见不鲜的干部贪腐“35岁”现象令人担忧。
年轻干部本来应该为国家、为社会、为人民多作贡献,然而部分在重要岗位或者关键工作环节任职、掌握一定职权的青年人,拒腐防变的能力较低,经不住物质的诱惑,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在感叹国家培养一个干部不容易的同时,我们更应清醒的认识到,培养年轻干部关乎国家未来,任重而道远。
干部年轻化虽然是目前推行的选拔原则之一,但并非是“谁年轻谁上”。年轻干部的“德、能、勤、绩、廉”应该要全面考量,切忌为了提拔年轻干部而放松对其道德水准、工作作风的要求。把好了“入口关”,就走对了培养年轻干部的第一步。
年轻人头脑灵活,接受能力强,这既是优点,也是缺点。走上重要岗位之后难免会看到一些“黑暗面”、“潜规则”,这时就需要时常有人给年轻干部敲敲警钟,提高其分辨是非的能力,辨别错误的思想观念,避免盲从一些不好的官场风俗。经常锤炼其党性,端正其“三观”,就走对了培养年轻干部的第二步。
权力意识在官场根深蒂固,领导怎么做下属不出声,做错了内部消化,这就造成了一些领导岗位的年轻干部无拘无束、自我意识不断膨胀,最终涉足贪腐的泥潭。所以,一个良好的监管环境非常重要,不仅要有科学可用的制度,而且要有敢监管、能监管的人。大环境的“制度牢笼”能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的使用,避免年轻干部犯错误。做好了监管,也就走好了培养年轻干部的第三步。
“35岁现象”并不可怕,只要致力于做好年轻干部培养“三步走”,不断加强和完善年轻干部的教育培养监管体系,必能有效遏止“35岁现象”,造就一批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国家栋梁。
(永丰街道 陈杰)